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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入職、離職流程
一、用人需求申請
1、用人部門在產生用人需求時應及時地填寫《用人申請表》并轉交給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在填寫《用人申請表》時應詳細載明申請崗位的工作內容和關鍵的面試點以及權重,如之前有提交過則不用再注明。
2、人力資源部在收到《用人申請表》后應認真地核對《用人申請表》的各項信息,如有未填項則要求用人部門補齊。用人需求在獲得李總批準后人力資源部應及時地發(fā)布招聘的信息。
二、入職、背景調查
1、用人部門在確定候選人后應第一時間通知人力資源部,以便人力資源部就相關細節(jié)進行再次的確認。
2、主任級以上員工必須經過背景調查和李總審批通過后才能入職。
3、員工入職后應立即通知人力資源部,以便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入職一個月內,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公司會承擔很大的用工風險。
三、轉正
員工轉正前一個月人力資源部會發(fā)郵件提醒其直屬上司,直屬上司在收到郵件后應立即開展對該員工的考核。如未能及時辦理轉正手續(xù),到期該員工將會自動轉正,公司也將會承擔一定的用工風險。
四、離職
1、員工提出離職申請后,直屬上司應與其進行離職的面談。面談后應第一時間通知人力資源部,以便人力資源部與其進行再次的面談。
2、員工在填寫離職申請表后,用人部門應第一時間通知人力資源部,以便人力資源部及時地辦理員工的社保和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