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供貨合同
隨著法律法規(guī)不斷完善,人們越發(fā)重視合同,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混凝土供貨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1.定義
1.1買方:__________
1.2賣方:__________
1.3簽訂地點:__________項目部
1.4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guī)定,按照平等互利、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經(jīng)雙方充分協(xié)商達成一致,特簽定本合同以便買賣雙方共同遵守。
2.合同標的
2.1工程合同生效后,賣方同意提供商品混凝土及服務。賣方應按合同條款和“技術要求”的規(guī)定,為買方生產(chǎn)并提供商品混凝土;做好商品混凝土的裝卸、運輸、汽車泵或者地泵的輸送澆注;進行出廠檢驗和驗收工作;進行質保期服務,并履行質量保證責任;向買方提交貨物檢驗、試驗及其他所需的所有技術文件。
2.2買方依照合同規(guī)定履行其合同義務的條件下,賣方須承擔依照“合同條款”第2.1條規(guī)定而履行其合同義務所產(chǎn)生的全部費用。
3.來源地
3.1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和服務均應來自于:________________
4.技術要求和標準
4.1貨物應符合以下“技術要求”中所述的標準。如果在以下“技術要求”中沒有提及的,則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fā)布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1.1第二條、混凝土技術要求
1、混凝土材料應符合以下要求:
(1)砂石需有進廠檢驗報告及出廠合格證;
(2)水泥須有生產(chǎn)許可證、出廠合格證、復試報告;
(3)外加劑需要有相應的合格證和檢測報告;
2、執(zhí)行標準
(1)《預拌混凝土》GB14902-20_____年;
(2)《混凝土泵送施工技術規(guī)程》JGJ/T10-95;
6.2貨款支付
6.2.1首次付款方式:筏板砼澆筑完成后,雙方核對無誤后乙方在______日內付筏板總砼貨款的50%。
6.2.2筏板澆筑完成以后其他部分澆筑混凝土的付款方式為:乙方應在3個月內支付剩余的50%混凝土貨款。如買方不能按上述約定足額支付商品混凝土貨款,買方應支付違約補償金(按商業(yè)銀行同期的利息兩倍計算利息)。賣方賬戶必須是合同約定賬戶,如賣方隨意改變賬戶,買方將拒付貨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責任及相關的損失全由賣方承擔。
6.3銀行費用
在買方銀行發(fā)生的費用由買方負擔,在賣方銀行發(fā)生的費用由賣方負擔。
7計劃與供貨
7.1計劃
7.1.1在要求到貨前,買方一般應提前具體要求到貨時間以提前小時的通知(可為電話通知)為準。如有計劃有變化,也應于計劃到貨時間前5小時通知賣方。大量(超過1000立方米)使用貨物,需提前兩天預約。
7.1.2賣方應按買方向賣方發(fā)出供貨通知的供貨時間、數(shù)量、規(guī)格、技術要求等提供貨物。
7.2運輸
賣方應使用攪拌車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工程地點,運雜費已包含在合同單價中。賣方負責辦理裝、卸及泵送的一切手續(xù),承擔運輸及泵送的全部工作和責任并負擔實施運輸及泵送所產(chǎn)生的全部費用。
8.保險
1賣方根據(jù)貨物的特點,考慮對貨物在生產(chǎn)、購置、運輸、存放和交付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以及對工作人員和第三方責任進行保險,費用由賣方負責。
9.索賠與賠償
9.1不足量索賠
9.1.1由賣方供應到工地現(xiàn)場的貨物,經(jīng)抽檢,如被抽檢的本車貨物實際數(shù)量少于賣方出具的相應送貨單,超過允許誤差范圍2 %,本批貨物數(shù)量將按此抽檢結果計算和核定。
9.1.2賣方供應的貨物,數(shù)量雖然在允許誤差范圍之內,但經(jīng)抽檢,出現(xiàn)多次負偏差(超過%時)的現(xiàn)象,買方可能認為賣方有故意欺騙的行為,并有權對賣方提出警告、要求賠償、甚至解除合同。
9.1.3對于可清楚計量的部位,現(xiàn)場驗工計量也作為實際到貨數(shù)量的一個參考依據(jù),應與雙方簽收的相應單據(jù)數(shù)量基本一致,如有較大差異的(超過2 %時),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查找原因,如經(jīng)證實為賣方的原因,買方將追究賣方的責任,并向賣方提出索賠。
9.2質量索賠
9.2.1如在“合同條款”第7、9條所述之檢驗和驗收過程中,發(fā)現(xiàn)貨物的質量不能達到“技術要求”的有關要求,買方應事先以傳真或電話,向賣方提出索賠,并附上有關檢驗單位出具的檢驗證明。
9.2.2賣方須在收到買方的索賠文件(包括傳真件)后,兩個工作日內做出答復,認可是否接受買方的索賠要求。如賣方在收到索賠文件兩天內不作答復,則應視為該索賠要求已被賣方接受。
9.3延遲到貨及付款索賠
9.3.1除非合同雙方書面同意延遲到貨外,若商品混凝土未能按約定的時間運至交貨地點則賣方應按本批未按時到貨的貨款5 %向買方支付罰金,本項罰金開累不超過合同總價的2 %,如超過合同總價的2 %,則買方有權終止合同。如延遲到貨(含因貨物質量問題影響的到貨),已對工程的質量造成影響或停工,買方將追究因此而造成的相關損失。同時,為保證工程的質量和進度,買方有權按12.4(B)的規(guī)定另行采購貨物。
9.4 “合同條款”第12.2條對貨物提出的索賠,若賣方根據(jù)“合同條款”第12.4(A)條的方式未能及時更換貨物或出現(xiàn)多次質量問題對工程造成影響,則買方有權決定按“合同條款”第12.4(B)的方式處理。
(A)更換
賣方應及時更換有缺陷的貨物,費用自理。除買方特別許可外,貨物的更換應當場完成。經(jīng)替換的貨物在通過規(guī)定的檢驗合格后,買方應予以接受。
(B)另行采購
如賣方未能及時更換貨物或延誤到貨時間影響了工程的進展或出現(xiàn)質量事故對工程造成潛在危險,買方可以認定賣方不具備供應能力,為保證工程進度及質量,買方在通知賣方后有權單方面終止、解除合同,從其它公司采購替換的貨物。但賣方必須賠償買方因另外購買貨物而產(chǎn)生的一切費用及額外支出。
10.買方保留的權利
10.1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10.1.1如賣方供貨不及時或貨物質量(含外觀質量,如坍落度、和易性等)問題或無法滿足工程的需要,買方有權執(zhí)行12.4(B)條款的權利。
10.1.2如本工程其它標段的供應商供貨不及時或貨物質量(含外觀質量,如坍落度、和易性等)問題或無法滿足工程的需要時,買方有權要求賣方作為此標段的補充供貨商或取替供應,賣方不應拒絕。
10.2為更好保證貨物的質量,買方(或代理單位)保留向賣方供應外加劑和水泥的權利,賣方不應拒絕,雙方以合同的形式明確。
11.爭端的解決
11.1本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如果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雙方合同義務履行完成終止合同
12.1當合同雙方完成了合同中規(guī)定的責任和義務,合同終止。
13.雙方同意終止合同
13.1雙方同意終止合同時,合同雙方則將無例外的免去對方合同規(guī)定尚未履行的責任和義務,但已履行部分應當清算并繼續(xù)履行完畢。
14.違約終止合同
14.1因賣方違約終止合同
14.1.1如果買方發(fā)現(xiàn)賣方以下違約情形之一后,可向賣方發(fā)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__________
(1)如果賣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或買方同意延長的期限內,未能提供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部分或全部貨物;
(2)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3)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此目的,定義下述條件:__________
(i)“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有關人員在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
(ii) “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買方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后),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買方從自由公開競爭所獲得的權益。欺詐行為還包括賣方擅自更改貨物的配合比進行生產(chǎn),改變重要原材料產(chǎn)地,使用非買方指定的水泥品種等。
14.1.2如果買方根據(jù)“合同條款”第19.1.1條的規(guī)定,發(fā)出違約通知書后,買方有權依其認為適當?shù)臈l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或買方有權采取其認為最合適的措施來完成被終止了的工程,賣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或為了執(zhí)行完成被終止了的該部分而買方實際發(fā)生的直接費用負責。但是,賣方應繼續(xù)執(zhí)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14.2因買方違約終止合同
14.2.1如果買方嚴重違背了合同規(guī)定的責任義務,而且這種違約沒有任何條款允許時,則賣方有權終止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但前提條件是賣方應在終止合同前二個月內書面通知買方,而買方未能在這個期限內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彌補其違約。
14.2.2在“合同條款”第19.2.1條的情況下,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補償其因違約而造成的任何直接損失。但是,賣方應繼續(xù)執(zhí)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15.因破產(chǎn)而終止合同
15.1如果賣方破產(chǎn)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jīng)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15.2賣方有責任而且必須支付買方超過合同金額的合理的必須的費用。該費用是買方為了執(zhí)行完成被終止了的該部分而實際發(fā)生的直接費用,包括搬運費及所需的額外資料費。
16.適用法律
16.1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進行解釋。
17.合同生效
17.1合同生效條件:合同雙方法定代表人或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合同簽訂日期以最后一個簽字日為準。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
經(jīng)辦人(簽章):__________經(jīng)辦人(簽章):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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