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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案件調研報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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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要:
婚姻是家庭的基礎,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婚姻家庭關系是社會關系的縮影,婚姻家庭案件的妥善處理有利于有利于人們日常生活的正常進行、社會的安定及倫理道德的維護。經濟的高速發(fā)展,社會的不斷進步,使得婚姻家庭關系日益的復雜,法官在審理這類案件的過程中往往面臨著很大的壓力。本調研報告以宜都法院近三年的審判實際為落腳點,總結婚姻家庭案件的特點和案件審理中面臨的問題,分析相關原因并有針對性的提出對策和建議。
一、我院審理的婚姻家庭案件的特點
。ㄒ唬┌讣䲠盗看
表一xx—xx年各類婚姻家庭案件結案情況統(tǒng)計表
略
婚姻家庭案件作為傳統(tǒng)的民事案件,案件數量大,占我院民事案件的30%以上,向來是法院審判工作的重點;橐黾彝ヮ惏讣噪x婚糾紛、撫養(yǎng)糾紛和贍養(yǎng)糾紛為主,特別是離婚案件,占到婚姻家庭案件的85%以上,案件數量居各類民事案件之首,而且呈逐年上升的趨勢。離婚率上升的原因,主要是經濟社會的不斷進步,推動了婚姻道德觀念的變化,離婚的社會認同度變高,對個人生活的影響變小,一旦婚姻家庭生活中產生不可調和的矛盾,離婚便成為很多人的必然的選擇。贍養(yǎng)、撫養(yǎng)二類案件數量也有所上升,贍養(yǎng)案件由xx年的8件,上升至xx年的14件;撫養(yǎng)案件主要包括變更撫養(yǎng)關系和撫養(yǎng)費糾紛,由xx年的10件上升到xx年的18件。其他案件主要包括確認婚姻無效糾紛、登記離婚后財產糾紛、分家析產糾紛,確認/解除收養(yǎng)關系糾紛等,案件數量維持在1—5件。
。ǘ┌讣{撤率高
表二xx—xx年婚姻家庭案件調解、撤訴情況統(tǒng)計表
略
由于婚姻家庭案件的特殊性,案件中的雙方當事人有著親緣或血緣關系,但雙方間的矛盾卻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因此,法官在審理這類案件的過程中,更加注意運用調解的方法來解決此類糾紛,以求達到最好的社會效果;橐黾彝ゼm紛通常發(fā)生在家庭成員之間,調解工作也相對容易開展,特別是離婚案件中,隨著當事人思想觀念的開放,雙方通常能夠以正常的心態(tài)對待離婚,財產的處理和子女撫養(yǎng)爭議不大的情況下,通常都能達成調解。
(三)案件起訴人多為女性
略
近三年以來,我院受理的婚姻家庭類案件中,女性提起訴訟的占60%以上,而且呈逐年上升的趨勢。一方面反映了女性自我保護的法律意識、權利意識的提高,另一方面也說明女性仍在婚姻家庭中處于相對弱勢的地位。
。ㄋ模╇x婚案件中判決離婚率抵,調解離婚率高
表三xx—xx年離婚案件處理結果統(tǒng)計表
略
從我院近三年的離婚案件統(tǒng)計數據來看,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案件數量相對較少,而調解解除婚姻關系的案件達到80%以上。為了維護家庭和睦和社會穩(wěn)定,對于初次起訴離婚,沒有達到法定的離婚條件,且有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的案件,法院一般都會判決維持婚姻關系,給雙方當事人恢復感情的機會。但是,隨著人們精神文化生活的豐富,觀念的逐步開放,多數當事人面對離婚情緒相對平穩(wěn),容易接受調解并能夠達成一致,和平分手。
二、婚姻家庭案件審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ㄒ唬┳C據不易取得,事實難以查清
由于婚姻家庭案件涉及男女間的婚姻及親屬間的血緣關系,矛盾常常積累在日常生活中,日常生活是一種持續(xù)的時間狀態(tài),雙方當事人本是一家人,一家人在屋子里發(fā)生的事,不可能寫什么字據,也不可能時時、事事讓別人看到。正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家庭以外的人一般也不愿作證。當事人的家庭內部事務只有當事人本身最清楚,加上法律意識的欠缺,在婚姻家庭案件的處理中當事人往往容易忽略證據的收集。如起訴離婚,當事人提供的證據絕大多數只有結婚證一份,雙方感情破裂與否,全憑當事人的陳述。在訴訟雙方各執(zhí)一詞的情況下,使得法官對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的認定難以把握。另外,對于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等過錯行為,受害人取證也面臨很多困難,許多當事人又不懂得如何收集證據、應該收集哪些證據,使得無過錯方要求損害賠償的訴訟請求很難得到支持。又如贍養(yǎng)糾紛案件中,被贍養(yǎng)人年齡普遍較高,文化水平低,作為弱勢群體在舉證能力受限的情況下,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證據規(guī)則,仍然承擔主要的舉證責任,使得贍養(yǎng)案件事實方面的證據主要是當事人陳述,其他相關的書證和證人證言較少。
。ǘ┤毕瘜徖戆讣^多,案件執(zhí)行困難
在我院xx年判決結案的108件婚姻家庭案件中,缺席審理26件,缺席審判率為24.1%。的審判實踐中,缺席審理主要有一下幾種情況:一是由于一方長期在外打工,不與家人聯系,處于下落不明狀態(tài),采取公告送達而缺席開庭審理;二是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而缺席審理。缺席審理過程中,僅有一方當事人到庭,法庭往往無法調查核實案件的真實情況。以離婚為例,僅憑原告的陳述和證據審理,難以認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財產、子女等問題均難以查明,無法處理,可能損害一方當事人的利益。同時,缺席審理的案件往往不能實際執(zhí)行,特別缺席審理判決的贍養(yǎng)和撫養(yǎng)費糾紛,無法解決案件當事人的實際困難。
。ㄈ┻B帶問題多,情、理、法矛盾突出
婚姻家庭關系中的情即為感情,是基于人的血緣關系、婚姻關系、撫養(yǎng)、贍養(yǎng)關系所產生的母子之情、夫妻之情、兄弟姐妹之情等這些人類特有的感情。自從有了婚姻家庭關系,情就一直在起著調整家庭成員間關系的作用。所謂理即依據民間的習慣和禮俗所認定的“是”與“非”,也就是倫理道德。法是經國家制定或認可,通過國家的強制力保證其實行的規(guī)定人們之間權利義務的行為規(guī)范。正因為如此,婚姻家庭糾紛有別于其他民事糾紛,其中的權利和義務相對復雜,不能簡單地以權威性的裁判來分清是非,或者即便分清是非,糾紛也不一定得到合情合理的解決,甚至有時表面上的糾紛解決了,卻帶來更多更嚴重的問題。同時,我國的婚姻家庭立法相對滯后,立法不完善,法律規(guī)定針對性較差,多是一些原則的規(guī)定,要求法官在審理案件時要考慮諸多的情理因素,以法律為依據,但從結果和過程兩個方面來看注重合理性,要符合人情,加大了審判的難度。
。ㄋ模┗橐黾彝グ讣胸敭a和債務處理困難
隨著商品經濟的發(fā)展和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財產呈現出內容新、數額大、資來源復雜的特點。因各種形式而產生的債務都可能在婚姻家庭案件中產生,共同債務的認定處理也成為復雜的問題。離婚糾紛、登記離婚后財產糾紛、分家析產糾紛等案件中涉及財產債務處理的問題認定和處理通常比較困難;橐黾彝グ讣袪幾h最多的財產是房屋,農村在老房宅基地基礎上所建的房屋,一方父母或成年子女與其共同生活,離婚案件或登記離婚后財產糾紛案件案外人中主張訴爭房屋為家庭共同共有,要求參與不動產分割的現象普遍存在,導致夫妻共同財產不能一次性分割,引發(fā)更深層次的矛盾。
離婚案件引起的債務糾紛中,哪些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沒有明確的判斷標準、找親戚朋友所舉債務沒有借據的情況難以認定、一方在離婚時偽造債務以減少另一方在共同財產分割中的份額難以查清等問題也很常見。親朋間的債務一般考慮“面子”一般不出具借條,當債務人的婚姻出現問題,這些債務人只能是補打借條。這種白條從證據認定角度來講,債務人配偶一般否認債務的真實性,法院也不易認定,解決此種糾紛也變得很復雜。
除此之外,婚姻家庭糾紛還常常涉及彩禮的返還問題,彩禮在我國大部地區(qū)不同程度的存在著,實務中因彩禮引起的糾紛也不在小數。我國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未對彩禮定性,理論上和實踐中也存在爭議!痘橐龇ā废嚓P解釋中僅規(guī)定了返還條件。即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系為主要判斷依據。其次關于返還的主體,因彩禮或者收受彩禮的主體有時不是婚姻的男女雙方,可能是雙方父母、親友或媒妁的行為,那么一旦發(fā)生糾紛,誰來返還?最后關于訴訟時效如何把握,有的男女雙方結婚多年子女也已出生,法律也未明確婚后多年彩禮可以不返還,故一旦離婚也會有一方提出返還的問題,這時到底如何返還,返還多少,實踐中如何處理各有不同。
三、婚姻家庭案件審判中問題解決的對策和建議
(一)加強對婚姻家庭案件當事人的訴訟引導
針對婚姻家庭案件當事人訴訟能力差異大,社會影響大,收集證據困難的特殊性,在訴訟過程中加強對當事人的訴訟引導十分必要。一方面,要強化庭前引導,做好釋明工作,提高當事人的舉證能力,了解舉證責任,知曉證據不足的后果,促使當事人在合理期限內積極、全面、正確、誠實地完成舉證。對于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必要證據,經其提出申請并說明理由后,凡符合條件的,審判人員應當及時采取措施并進行調查和收集證據。另外,在庭審過程中,適當的引導當事人舉證、質證、辯論,確保庭審的效果。
。ǘ┻M一步強化婚姻家庭案件的調解工作
調解重情感,判決重規(guī)則,鑒于婚姻家庭糾紛人身性、道德性、情理性強的特點,調解對于婚姻家庭糾紛的解決更具有優(yōu)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規(guī)定中將婚姻家庭糾紛納入調解前置程序的框架,也是基于對婚姻家庭案件該種特殊性的考慮。庭前調解便于法官及時了解當事人的婚姻家庭情況,訴訟原因,是否有調解的希望,做到心中有數“對癥下藥”;橐黾彝ヮ惏讣奶幚碇校33霈F人情、道德與法律的交織,貫徹“能調則調,多調少判”的原則,往往能取得更好的社會效果。
(三)建立多元化調處化解婚姻家庭糾紛的機制
婚姻家庭關系的人身性和社會性增加了這類案件的審理難度,同時也為這類糾紛的解決方式提供了廣泛的可能性。在強化婚姻家庭案件訴訟調解的同時,針對不同年齡、不同層次的當事人和案件特點,廣開調解渠道。如邀請當事人共同尊重、家庭成員中資歷較深、威信較高的親戚朋友參與調解;邀請當事人所在單位領導或婦聯等基層組織、當事人所在鄉(xiāng)鎮(zhèn)社區(qū)辦公人員或鄰居協(xié)助調解;邀請人民調解委員會和鄉(xiāng)鎮(zhèn)基層組織、鄉(xiāng)鎮(zhèn)司法所積極參與調解。正對婚姻家庭案件建立專門的共建聯調機制,通過各方力量,從根本上解決婚姻家庭中的沖突和矛盾。
。ㄋ模┲匾曆不貙徟校瑪U大案件社會效果
婚姻家庭案件審理涉及社會穩(wěn)定和家庭倫理,與人民群眾的生活息息相關,對于適宜公開審理的婚姻家庭糾紛,贍養(yǎng)糾紛開展巡回審判,除了能夠方便群眾,更能以案說法、以案釋法、以案普法,擴大社會影響,真正起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會效果,引導群眾自覺履行義務,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tài),促進社會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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