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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懲罰還是特權(quán)幼兒園中班個案分析
最近,筆者在一所示范幼兒園的中班觀察到兩個場景,令人深思。
場景:
場景一:吃早餐
吃早餐時,孩子們都很安靜。這時,進來一名叫元元的小男孩。帶班的李老師馬上安排他吃早餐。
元元乖巧溫順,端著碗走到最后一排桌子邊坐下來。沒過一會兒,教室就傳來刺耳的尖叫聲。原來是元元將自己碗里的面條全倒在對面的小女孩菲菲的碗里了。菲菲哭叫著奔向老師。李老師十分氣惱,將元元拉過來,大聲吼道:“你不吃,你就坐在老師身邊,老師看著你,看你再敢倒面條!闭f完,就拉著元元坐在自己身旁。元元坦然地坐在老師旁邊大口地吃起面條來。讓人奇怪的是,他絲毫沒有因老師的批評而覺得不安……
教室里又恢復(fù)了平靜。
場景二:東東打架
早餐后,孩子們都搬起自己的小板凳到教室外的走廊圍坐在一起。當(dāng)他們在興致勃勃地交流對奧特曼的看法時,一名叫東東的小男孩也出來了。但沒有人愿意和他坐一起,他只好坐在走廊中間的位置上。
東東坐下來后,馬上用雙手拼命地拉旁邊小朋友的椅子,企圖和他的椅子靠在一起。很快,小男孩們都起身離去了。他站起來,揮舞著奧特曼的招牌動作,將拳頭砸向另一個小男孩。小男孩哭了。老師走過來安撫他:“老師不是說過了,叫你們不要和東東玩嘛!焙芸欤硪晃焕蠋熯^來對東東說:“走,東東,和老師一起出去,免得你又打別人!闭f完,就牽著東東的手離開了。東東臉上流露出得意的表情,在小朋友羨慕的注視下與老師一起離開了,一直到午餐時間才回來。
分析
從兩個場景來看,很顯然,在老師看來,將元元安排在自己身旁,不讓其與其他小朋友一起吃早餐是一種輕微的懲罰,從而減輕或消除元元的錯誤行為;而將東東帶離教室環(huán)境,不讓他與其他小朋友玩,也是對他的錯誤行為的懲罰。但是,從元元與東東的行為表現(xiàn)和其他小朋友的神情來看,教師的懲罰似乎沒有起到預(yù)期的作用。
分析一:懲罰為什么沒有引起孩子的焦慮感
我們知道,受到懲罰的個體,都會產(chǎn)生焦慮感。懲罰對于焦慮是一種無條件刺激,懲罰引起的焦慮是無條件反射。假如某幼兒因未及時穿好衣服,而受到教師的批評,則該幼兒會產(chǎn)生焦慮感。若該幼兒總是未能及時穿好衣服,而教師一味地批評,“未及時穿好衣服”——“老師批評”——“焦慮”三者之間的反復(fù)聯(lián)結(jié),形成條件反射。以后,只要未穿好衣服,即使還未受到批評,也會感到焦慮。在以上場景中,元元沒有因為老師的懲罰而產(chǎn)生焦慮;東東也沒有因為老師“將他帶離教室”的懲罰而覺得不安?梢,上述場景中的兩位教師采用的懲罰手段沒有引起孩子的焦慮感,因而他們的懲罰是無效的。
分析二:不當(dāng)?shù)膽土P可能轉(zhuǎn)化成特權(quán)
懲罰的目的是消除或制止不良行為,引發(fā)正確行為。特權(quán)意為特殊的權(quán)利,它是一種獎勵,獎勵的目的是用來強化某種行為。
從元元的表現(xiàn)來看,他似乎非常樂意坐在老師的身旁吃飯,對他來說,與老師的近距離接觸是一種特權(quán),別的小朋友就沒有享受到這種特權(quán);而東東的攻擊行為的結(jié)果就是被老師領(lǐng)著離開教室,可以跟隨老師自由地活動,這同樣也不是所有小朋友能享受到的待遇。因此,兩位老師給予的懲罰實質(zhì)上起到了強化幼兒錯誤行為的作用。
另外,在其他幼兒看來,元元和東東的表現(xiàn)可以說是勇敢的!皯土P”顯然被孩子理解為對勇敢行為的獎賞了。不難斷定,不久之后他們會通過觀察學(xué)習(xí),模仿元元與東東的“英雄壯舉”。
教育建議
建議一:懲罰要能對幼兒情緒產(chǎn)生影響
懲罰一定要引起幼兒的消極情緒體驗才有效。對于中班的幼兒,可以采用暫時剝奪式的懲罰,即當(dāng)幼兒出現(xiàn)錯誤行為后,可以告知其某些權(quán)利將在一段時間內(nèi)被取消或剝奪。比如,元元喜歡戶外攀登游戲,當(dāng)他犯錯時,可以取消其攀登游戲的權(quán)利。東東喜歡看動畫片,當(dāng)他犯錯時,可以取消東東看動畫片的權(quán)利。通過取消權(quán)利,引起幼兒的焦慮感可以有效消除或抑制其錯誤行為。
建議二:防止懲罰轉(zhuǎn)化成特權(quán)
懲罰的目的是消除或抑制錯誤行為。教師在使用懲罰手段時,不可千篇一律,一定要分析幼兒的心理需要,找出犯錯的原因,對癥下藥,防止不當(dāng)?shù)膽土P轉(zhuǎn)化成特權(quán)。一旦發(fā)現(xiàn)幼兒并沒有因為受到懲罰而減少或消除錯誤行為,甚至錯誤行為還有增長的趨勢,就應(yīng)及時變換懲罰的方式。
建議三:懲罰的目的是消除錯誤行為
從以上兩場景來看,幼兒出現(xiàn)錯誤行為時,教師并沒有向幼兒講明其行為錯在哪里,應(yīng)該怎樣做,而是簡單地“將元元放在身邊”“將東東帶離教室”,以避免其再次出錯。這樣的做法,固然可以使幼兒暫時遠離錯誤行為的誘發(fā)情境,但很難保證幼兒不會產(chǎn)生其他類似的錯誤行為。此類不當(dāng)?shù)膽土P反而給其他幼兒提供一個可供參考的行為模式,即當(dāng)他們出現(xiàn)一個錯誤行為時,學(xué)會了“逃離現(xiàn)場”的做法,而不是改正錯誤行為。
教師一定要慎用懲罰、用好懲罰,懲罰與引導(dǎo)相結(jié)合,只有這樣才能防止“不當(dāng)?shù)膽土P轉(zhuǎn)化成為特權(quán)”,最終達到懲罰的目的,制止錯誤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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