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財務管理制度【精】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小學財務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1
為規(guī)范我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yè)優(yōu)先發(fā)展,根據《事業(yè)單位財務規(guī)則》、《市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和國家有關法規(guī),學校特點,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規(guī)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yè)發(fā)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yè)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家資產損失;建立健全財務規(guī)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jiān)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二、財務收支管理
。ㄒ唬、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學活動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和其他收入。
2、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3、學校要自覺執(zhí)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原則,各項經費必須及時足額上繳學校,做到票款同步。
。ǘ、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學校為開展教學活動及其他活動發(fā)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包括:事業(yè)支出、建設性支出、經營性支出。
2、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財務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精打細算,厲行節(jié)約,使各項支出發(fā)揮出最大的經濟效益。
3、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fā)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學校支出須使用合法票據。
4、嚴格開支審批手續(xù)和批準權限:10000元以下支出,由校長審批;重大資金使用,根據“三重一大精神”須由校務會議集體討論決定,然后再由校長審批;維修、基建、綠化、設備添置,由校務會議集體討論后報上級部門備案或審批。
5、支票領用必須由部門主管領用并交于經辦人員,領用前必須在財務處作好登記。
。ㄈ、財會人員職責
1、學校會計解結算中心具體負責本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jiān)督。做到憑證合法、手續(xù)完備、帳目清楚、數字準確、及時記帳、按時結帳、如期報帳、經常分析、如實反映情況。并運用會計資料進行科學分析,做好學校領導參謀。做好學校的收費管理,制止亂收費。
2、出納人員應熟悉、掌握財務制度和收支標準,認真把關,嚴格審查原始憑證,以合法、完整的原始憑證為收入和支付的依據,對不符合制度和規(guī)定的經濟業(yè)務,不予辦理和報銷或要求退還補正。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控制庫存現金限額。(本文來自于范-文-先-生-網)及時辦理現金、銀行收支業(yè)務,及時登記現金及銀行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妥善保管現金、有價證券及應收票據,嚴格掌握庫存現金限額和現金使用范圍,不得以白條子抵充現金,也不得坐支現金。嚴格空白支票和票據管理,銀行印鑒分人保管,確保資金安全。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3、報帳人員負有出納的職責外,還應做好以下幾點:
、、及時將學校收入解繳銀行,并將收入記帳聯和銀行存款回執(zhí)交學校會計人員入帳;
、、在500元備用金范圍內支付學校各項支出業(yè)務,并及時向學校報帳;超過500元的支出業(yè)務應按批準權限規(guī)定,報校長審批后支付。
4、財會人員應認真做好會計核算工作。記帳憑證每月應連續(xù)編號、認真復核、及時打印、妥然粘貼,發(fā)現有錯及時更正,確保會計核算資料的準確性。
由于憑證錄入錯誤而導致會計帳簿發(fā)生錯誤,只能通過調整憑證的方法進行調整,即另編記帳憑證以紅字沖錯誤憑證,重新編制正確憑證,任何人不得通過其他操作對機內帳簿作無痕修改。
5、報表是進行會計信息綜合的重要手段,是反映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yè)發(fā)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會計報表必須實行全市統一格式,不得隨意修改報表格式和確定報表文件名稱,并按規(guī)定要求報送。做到內容完整,數據準確,報送及時。
6、做好財務分析。學校的財務分析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分析的內容包括學校事業(yè)發(fā)展和預算執(zhí)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專用基金變動、財務管理以及事業(yè)和業(yè)務工作完成情況、存在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三、固定資產管理
學校固定資產是國家財產,是保證教育、教學工作,滿足師生生活所必須的物質基礎。學校應加強對固定資產的使用管理,充分發(fā)揮其作用。
1、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
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必須貫徹“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管用結合,合理調配,物盡其用”的原則,建立健全管理和使用制度,充分發(fā)揮固定資產的作用。
財產總保管員負責財產明細帳的管理,做好固定資產的驗收保管、頒發(fā)、調撥、登記、維修工作,定期檢查核實分管的財產。當分保管員調換時,負責監(jiān)督交接工作。
財產保管員分管財產、設備的保管、使用、維修,隨時記錄分管財產的變動情況,定期(每學期一次)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學校財產、設備由總務處統一調配使用,專用設備要專管專用,財產設備的使用須有領用、借用、回收手續(xù),努力提高使用效率。
學校教職工調離,必須辦理公物歸還移交手續(xù),經財產總保管員簽字后,學校行政才可辦理調動手續(xù)。
2、資產的帳、冊
財產分保管員應對分管固定資產建立財產登記清冊,記錄所分管財產的品名、規(guī)格、數量、單價、價值等。
學校必須做到帳冊記錄齊全,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3、固定資產減少的鑒定、報批
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報損和轉讓,一般經學校負責人批準和7人資產處置小組討論。房屋、建筑物、車輛等的大型、精密、貴重設備儀器的報廢、報損和轉讓,要經過有關部門技術鑒定,經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財政部門批準后予以核銷。
固定資產經鑒定不能使用且無使用價值時,應填寫固定資產報損單,經學校負責人批準和7人資產處置小組討論方能報損,并作相應的帳務處理,申報表一份交會計作記帳憑證。收回的變價款上繳財政。
學校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guī)定程序及時處理。
四、收費管理
嚴格收費管理,加強行風建設,學校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常抓不懈,嚴格要求,規(guī)范學校收費行為,樹立教育的良好形象和聲譽。
健全收費許可證制度。學校必須在收費前依據有關文件及時向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的申領和變更手續(xù);實行收費公示制度,嚴格按規(guī)定亮證收費,公開學校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自覺接受社會的監(jiān)督;規(guī)范學校收費票據,嚴禁自制或代用其他票據,票據的結報實行“向誰購領向誰結報”的辦法。
加強代管費的管理,代管費要按規(guī)定統一收繳,集中管理,單獨核算,?顚S茫匆(guī)定項目列支,每學期結束前必須按實結清,列明細向學生公布,余額退還。
五、內部牽制制度
為了在經濟業(yè)務處理中查錯防弊,以保證會計信息質量和學校財物的安全完整,各校應制訂學校內部牽制制度。
凡涉及款項和財物收付、結算及登記每一項經濟業(yè)務的處理過程,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分工負責。
經費的報銷需有經手人、驗收人(或證明人)簽字,報校長按權限審批后才能辦理。重大經濟業(yè)務須經校務會議研究決定。
帳、錢、物相互獨立分管。貨幣資金實物形態(tài)保管和反映貨幣資金增減變化記錄完全獨立。財產物資保管和反映財產物資增減變化的記錄完全獨立。
簽發(fā)支票所使用的印鑒,有學校領導和學校報帳員分別保管。
實行財務公開、民主理財,增強學校財務工作透明度。學校應建立財務審查小組,對學校經費收支情況每月進行審查,公開學校經費收支的項目和內容,加強群眾性的財務監(jiān)督。學校年度收支預、決算應向教工代表大會報告,接受審議。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2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保證中小學教育經費保障新機制的正常運行,規(guī)范學校的財務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各項工作健康、協調、持續(xù)發(fā)展,根據《教育法》、《會計法》、《事業(yè)單位財務規(guī)則》等文件精神,結合單位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規(guī)章制度,堅持量入為出、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好教育事業(yè)發(fā)展和教育經費保障的關系。
第三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科學編制學校預算,合理使用教育經費,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為領導決策提供必要的財務數據資料;加強票據管理和資金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學校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guī)章制度,規(guī)范學校經濟秩序;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jiān)督。
第四條學校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校長對學校的財務工作負法律責任。學校負責人要按照《會計法》的'規(guī)定,嚴格履行法定職責,對本單位財務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負全部責任。必須保證財務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授意、指使、強令財會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學校的一切經濟活動在校長的統一領導下,由新密市會計核算中心統一管理。學校所有的會計業(yè)務,必須納入新密市會計核算中心集中管理,嚴禁私設“帳外帳”、“小金庫”。
第六條強化學校預算管理,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根據學校事業(yè)的發(fā)展、招生情況和學校的長遠規(guī)劃以及年度收支增減等因素來通盤考慮,科學編制,自求平衡。學校預算一經批準下達,必須嚴格執(zhí)行,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改和變動,必須維護預算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做到“無預算不開支,有預算不超支”。因政策變化或事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有較大調整等原因,當年確需調整預算項目的,經報上級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后方可調整。學校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不得遺漏,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不得坐支和挪用。
第七條嚴格財務制度,加強支出管理
1、規(guī)范公用經費開支范圍。中小學公用經費主要用于保證學;具\轉,教學活動和后勤服務等方面的開支。具體開支范圍包括:教學業(yè)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取暖、交通差旅,郵電、儀器設備及圖書資料等購置,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嚴格控制非教學性支出和獎金福利的發(fā)放。
2、實行學校經費支出校長“一支筆”審批制度。報銷票據必須合法、合規(guī),具備支出事由、日期、單價、數量、金額、經手人簽字、校長簽字等要素。
3、實行學校財務公開,民主理財制度。學校要認真執(zhí)行財務公開的規(guī)定,重要開支事項(如大額商品采購的商品規(guī)格、采購人員的確定、維修項目施工單位的選擇等),必須經校領導班子、教代會或全體教職工會討論通過,并要留有書面記錄。每所學校要成立3-5人左右的理財小組,由公道正派,群眾威信高的人員擔任,負責對學校支出情況進行監(jiān)督。學校要每學期要向教職工公布財務收支明細賬目,接受教職工監(jiān)督。
4、實行學校大額支出審批制度。學校大額支出必須事先報上級審核批準,未經批準一律不準支出。原則上小學單項開支500元、中學單項開支1000元以上的,必須報中心校校長批準同意后方可開支。對弄虛作假者、隱瞞實情者、套取開支者按私分公款、貪污挪用論處,一律追究校長責任。
5、嚴禁濫征訂、濫發(fā)復習資料。各學校不準以任何理由給學生征訂省、市、縣教育部門規(guī)定書目以外的學生學習資料以及各種測試題、復習題,切實減輕學生負擔。
6、嚴格控制差旅費支出,嚴禁私人用車公款報銷。差旅費支出單據必須注明具體事由、來往路線、參與人員,否則領導不予簽字,財會人員不予報銷。
7、嚴格控制招待費支出。
第八條加強中小學資產管理。中小學校要加強資產日常管理工作,必須規(guī)范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健全資產的購置、驗收、保管、使用、交接、維修等內部管理制度,并定期組織資產清查,做到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實相符。中小學國有資產的出租、出借、出售、出讓、對外捐贈、抵押、擔保、報廢、報損等,應經學校領導集體研究,并報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批,嚴防國有資產流失。
第九條嚴格執(zhí)行上級文件規(guī)定,按照財經紀律和法規(guī)要求,對違反財務規(guī)定、財經紀律的人和事將依法依紀給予嚴肅處理。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和加強中小學校的財務管理,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促進我縣教育事業(yè)發(fā)展,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通知》(國發(fā)〔20xx〕43號)文件精神和《事業(yè)單位財務規(guī)則》、《中小學校財務制度》,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縣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普通初中、職業(yè)初中、九年一貫制學校、普通小學、特殊教育學校,高級中學等也可參照執(zhí)行。
第三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度;堅持量入為出,勤儉辦學;正圈理事業(yè)發(fā)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四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部門預算,實行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采購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財務規(guī)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核算和監(jiān)督。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按照農村義務教育“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要求,以中小學經費實行“校財局管”的管理辦法,并由縣級財政、教育行政部門及農村中小學共同組織實施。
縣級財政部門的主要職責:按有關政策和要求,組織預算編制工作,按規(guī)定程序和時間下達預算控制數和批復農村中小學預算;按批準的.農村中小學年度預算和用款計劃,及時撥付資金。每年新學期開學前,要按國庫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的辦法,保證農村中小轉資金及時到位;對農村中小學預算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使用效果進行考核;定期向縣級人民政府報告農村中小學預算執(zhí)行情況;定期向上級財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情況。
縣級教育部門的主要職責:在編制好本級教育行政部門預算和執(zhí)行部門預算的前提下,組織、指導農村中小學校編制本單位年度預算草案,匯總報送同級財政部門;根據縣級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和預算批復,向各農村中小學下達預算控制數和年度預算;匯總審核農村中小學校用款計劃,及時向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加強教育經費的管理和監(jiān)督,對農村中小學校的預算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和內部審計;定期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情況。
農村中小學校的主要職責:認真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各項政策,在校長的領導下,組織學校教務、總務、財務和教師代表研究、確定預算建設草案,報各鄉(xiāng)鎮(zhèn)中心學校匯總,各中心學校在規(guī)定的時間報送縣教育局;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按批準的年度預算向縣教育局申報用款計劃,按要求定期報送預算執(zhí)行情況報表。
第六條、按照財政“四項”的要求,中小學校的財務嚴格實行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學校預算編制制度,各項收入統一編入縣級財政預算,并由縣級財政部門按照財政國庫管理體制的規(guī)定辦理資金支付。
第七條、以鄉(xiāng)鎮(zhèn)中心學校為單位分別設立中小學財務核算點,以學校(教學點)為基本核算單位,分別按政策規(guī)定的標準,核算中小學經費,各中學和村。ń虒W點)實行報帳制,但學校的資金所有權、使用權、財務自不變。中小學校的賬戶按照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管理的規(guī)定,在本地金融機構開設零余額賬戶,核算學校的財務收支,賬戶的管理按照國庫集中收付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
第八條、各鄉(xiāng)鎮(zhèn)中心學校的`財務核算點要有專門人員擔任會計、出納工作一般鄉(xiāng)鎮(zhèn)2-3人,鄉(xiāng)鎮(zhèn)3-4人。各中學和各小學只設立報帳員,財務核算點分別為各中小學校設立帳本。中學財務核算點的會計負責為有關中學代理記帳,小學財務核算點的會計負責為各小學代理記帳,并辦理學校的會計核算、資金收付、會計報表、檔案管理等財會業(yè)務。學?沙闪⒔搪毠ね扑]產生的理財小組,負責對學校每月收支匯總表進行初審,校長終審。學校對會計原始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第九條、從事財務工作的人員必須由具備會計從業(yè)資格的人員擔任,學校財務人員要保持相對穩(wěn)定,不得隨意撤換和調動。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十條、按照財政“四項”的要求,中小學校必須編制完全的部門預算,將學校的各項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統一納入縣級財政預算。
第十一條、預算編制原則
預算編制應正確體現和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政策、方針和規(guī)章制度,嚴格執(zhí)行《預算法》、《教育法》和《義務教育法》,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保證重點,公開透明”的原則,不得編赤字預算。
第十二條、預算編制
中小學校預算主要包括收入預算、支出預算、政府采購預算。收入預算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預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項目支出等。
中小學校預算編制時應將預算內、外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統籌考慮。本著量入為出的原則,合理安排各項支出,重點保證教職工工資、公用經費、校舍維修改造、資助僻生等支出。
第十三條、預算執(zhí)行
各中小學校在預算執(zhí)行過程中,應視資金的用途,采取網上申請或手工填寫《中小學校用款計劃表》,向教育財務部門提出用款計劃,教育局財務部門對各學校的用款計劃審核匯總后報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根據教育財務部門分校匯總表對各學校所需資金進行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
第十四條、預算調整
中小學的預算執(zhí)行中原則上不予調整,但國家政策發(fā)生變化或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因素,直接影響到中小學正常教育教學活動時,可由中小學校提出預算調整申請。預算調整的申請應包括調整的事項和原因、調整的必要性、調整的金額等。預算調整必須符合法定程序。
中小學校的預算支出應當按照預算科目執(zhí)行,即按申請(指定)的用途使用資金。不同預算科目之間的預算資金需要調整使用的,必須報縣財政部門批準,不得擅自改變資金用途。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條、中小學校依法從各渠道取得的收入必須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管理,不得隱瞞、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謀取私利。取得收入時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并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納入財政專戶儲存。
第十六條、中小學校的收入主要有財政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其它收入等。
中小學校代收的課本費、作業(yè)本費等不屬于學校收入,但必須納入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儲存,在學校財務部門通過往來賬戶核算,代收費收入應與學生結算,多退少補。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七條、中小學校的各項支出,必須按國家和當地的統一開支范圍和定額標準執(zhí)行。嚴格區(qū)分人員經費、公用經費、項目經費的使用,保證?顚S。和省用于農村義務教育的經費不得挪作它用,和省補助的中小學校公用經費不得用于償還各類非債務。
第十八條、中小學校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支出、項目支出、勤工儉學支出、撥出經費、上繳上級支出、結轉自籌基建支出等。
人員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和其他人員支出等。
對個人家庭的補助支出主要包括離退休費、退職費、撫恤和生活補助費、醫(yī)療費、住房補貼、助學金和其他補助支出等幾項。
公用支出是指維持學校正常運轉和滿足基本辦學需要而形成的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專項公用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有: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取暖費、交通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福利費、勞務費、租賃費、零星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工會經費、其它日常支出等;專項公用支出主要有:辦公設備購置費、專用設備購置費、交通工具購置費、圖書資料購置費、其他專項支出等。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guī)范中小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yè)發(fā)展,根據《事業(yè)單位財務規(guī)則》和國家有關法規(guī),結合中小學校特點,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適用于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普通中小學校、職業(yè)中學、特殊教育學校、工讀教育學校、幼兒園、成人中學和成人初等學校。企業(yè)事業(yè)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舉辦的上述學校參照執(zhí)行。
第3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規(guī)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yè)發(fā)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4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yè)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guī)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jiān)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5條單獨設置財務機構的中小學校,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體制。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不具備條件或不需要單獨設置財務機構的中小學校,實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體制。即在一定區(qū)域內,設置中心財務機構,統一管理區(qū)域內中小學校的財務活動。學校只設報賬員,在校長領導下,管理學校的財務活動,統一向中心財務機構報賬。具體實行何種體制,由地方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第6條中小學校財會人員的工作職責、工作權限、技術職稱、任免獎罰,應嚴格按照〈會計法〉規(guī)定執(zhí)行。
第7條中小學校校辦產業(yè)、勤工儉學項目的財務活動,由學校財務機構統一領導。
第三章單位預算管理
第8條預算是指中小學校根據教育事業(yè)發(fā)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中小學校預算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
第9條國家對中小學校實行“核定收支、定額或者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預算管理辦法。定額或者定項補助標準根據中小學校特點、學校收支狀況、事業(yè)
發(fā)展計劃以及國家財政政策和財力可能確定。
第10條預算編制原則
中小學校預算編制,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學校應當自求平衡,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11條預算編制方法
收入預算,應考慮學校維持正常運轉和發(fā)展的基本需要,參考以前年度預算執(zhí)行情況,根據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和措施測算編制。
支出預算,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教學和行政管理人員工資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
第12條預算編報審批程序
中小學校預算由學校提出預算建議方案,按照國家預算支出分類和管理權限分別上報各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報財政部門核定預算控制數。中小學校根據預算控制數編制預算,由各有關主管部門匯總報財政部門審核批復后執(zhí)行。
第13條預算執(zhí)行和調整中小學校預算在執(zhí)行過程中,財政補助收入和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一般不予調整;如果國家有關政策或事業(yè)計劃有較大調整,對預算執(zhí)行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可以報請主管部門或者財政部門調整預算。其余收入項目需要調增、調減的,由學校自行調整并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收入預算調整后,相應調增或者調減支出預算。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14條收入是指中小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15條中小學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中小學校從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項事業(yè)經費,包括教育事業(yè)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費、公費醫(yī)療經費、住房改革經費等。上述財政補助收入,應當按照國家預算支出分類和不同的管理規(guī)定,進行管理和安排使用。(二)上級補助收入,即中小學校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三)事業(yè)收入,即中小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繳納的雜費;非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繳納的學費;借讀學生繳納的借讀費;住宿學生繳納的住宿費;按照有關規(guī)定向學生收取的.其他費用等。其中:按照國家規(guī)定應當上繳財政納入預算的資金和應當繳入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要及時足額上繳,不計入事業(yè)收入;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和部分經核準不上繳財政專戶預算外資金,計入事業(yè)收入。(四)經營收入,即中小學校在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即中小學校附屬獨立核算
的校辦產業(yè)和勤工儉學項目按照有關規(guī)定上繳的收入。(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規(guī)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社會捐贈,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16條中小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7條支出是指中小學校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fā)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18條中小學校支出包括:
(一)事業(yè)支出,即中小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fā)生的支出。事業(yè)支出的內容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yè)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他費用。
(二)建設性支出,即中小學校用于建筑設施方面的支出,包括用專項資金和社會捐贈等新建、改擴建建筑設施發(fā)生的支出。
(三)經營支出,即中小學校在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fā)生的支出。
(四)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即中小學校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fā)生的支出。
第19條中小學校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必須以不影響正常教學活動為前提。在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fā)生的各項費用;不能直接歸集的,應當按照規(guī)定的比例合理分攤。,經營支出應當與經濟收入配比。
第20條中小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單獨核算的專項資金,應當按照要求定期報送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完成后,應當報送資金支出決算和使用效果的書面報告,并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驗收。
第21條中小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財務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有關財務規(guī)章制主度沒有統一規(guī)定的,由學校結合本校情況規(guī)定,報主管部門習和財政部門備案。學校規(guī)定違反法律和國家政策的,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應當責令改正。
第22條中小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fā)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5
一、財務管理體制
1.學校的財務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體制,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部門統一管理。
2.財務人員的工作權限、職責及獎罰,必須按《會計法》執(zhí)行。
二、收費管理
1.學校的收費必須合規(guī)合法,嚴格執(zhí)行“一費制”,實行收費公示制度,推行校務公開,接受群眾監(jiān)督。
2.一律使用財政部門印制的收費票據,自覺接受群眾的監(jiān)督。
3.學生的課本資料,必須按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指定的范圍征訂,非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指定訂購的資料,財會人員有權拒絕并報上級主管部門查處。
三、現金管理
1.每學期開學初,學校總務應及時將收的費用如數上繳,防止不安全事故發(fā)生,不執(zhí)行規(guī)定造成損失者,追究財務人員的責任。
2.學校的資金是保證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運轉的,一律不準外借或挪作他用,否則,必將嚴肅處理。
3.任何人不能以學校的名義替社會上的集體或個人擔保,向銀行或私人貸款,以免引起糾紛。
四、收支管理
1.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要做好每學期的經費收支預算。
2.學校的收費和專項收費必須實行收支兩條線。
3.學校上繳的費用,應按數依期向上級教育部門上繳。
4.重大財務收支應集體決策,并要把決策的內容同原始憑證一起裝訂保管。
五、帳務的管理
1.學校的財務人員應按國家規(guī)定的記帳方法日清月結,做到帳單相符,帳表相符,帳帳相符。
2.報銷的.票據必須合規(guī)合法,學校的各項開支要有稅務部門的正式發(fā)票,不合規(guī)合法的票據不予報銷,不能我行我素使用不合法票據,票據的裝訂要整齊劃一。
3.帳務核算必須堅持民主公開的原則,參加核算的人員必須人人簽名,以示負責。
4.財務人員調離,必須做好資料交接手續(xù),移交、接收、監(jiān)交應多方參與。
六、財務監(jiān)督
1.學校每學期帳務在校務公開欄里張貼,自覺接受教職員工的監(jiān)督。
2.學校的帳目,須接受并服從財政、教育、審計、紀檢、監(jiān)察、物價等部門的監(jiān)督和檢查。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國家財政法規(guī),切實加強學校財務管理,規(guī)范財務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yè)健康穩(wěn)步發(fā)展,根據財政部《事業(yè)單位財務規(guī)則》和教育部《中小學校財務制度》,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東流鎮(zhèn)所有學校及幼兒園。
第二條基本原則: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規(guī)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好資金供給與事業(yè)發(fā)展需要、改善辦學條件和為師生提供服務的關系。
第三條主要任務:合理編制經費預算;規(guī)范資金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實行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財務規(guī)章制度,規(guī)范經濟秩序;對小學校及幼兒園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jiān)督。
第二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四條收入是指各單位開展教學及其它有關教育工作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主要包括:教育經費撥款、教育附加撥款、上級補助收入、撥入專款、事業(yè)收入(如:幼兒園保育費等)及其他收入。
第五條各項收入要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財政撥款和上級補助收入直接列入單位預算;預算外資金必須及時全額繳入財政預算外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代收服務性費用要納入單位賬戶實行往來結算。非財政撥款的學前班收費《安徽省政府非稅專用收據統一發(fā)票》,收費納入單位財務核算管理。
第六條中心校作為一個會計主體獨立核算要通過輔助賬等形式記載所屬辦學點的財務活動,同時做好財務指導和監(jiān)督工作。
第三章支出管理制度
第七條各項支出應分清性質和類型,正確列支和歸集。專項支出要與撥入專款配比,要做的專款專用。
第八條支出要按下列原則辦理:
1、購入辦公用品要由單位財務管理領導小組指定專人辦理(兩人以上),履行驗收審批手續(xù)后可直接列報支出,對涉及政府采購項目的(如:大宗物品購置、房屋修繕等)要實行政府及東至縣教育服務中心統一采購。
2、購入固定資產,經驗收后列報支出,同時記入“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科目。
3、其他各項費用,均以實際報銷數列報支出。
4、嚴格控制發(fā)放獎金和超標準搞職工福利。禁止用上級補助資金發(fā)放獎金、搞職工福利,招待費按東至縣財政局、教育局規(guī)定比例標準支出,有預算外收入的學校和單位搞職工福利和開支招待費要控制在上級規(guī)定的比例之內。
5、公用經費要在核定的預算額度內,根據單位實際業(yè)務支出需要,要按計劃、合理地使用。支出時要嚴格堅持開支標準。對不該報銷的項目,做到堅決不報。重大支出要經中心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財務人員根據財會制度把住報銷關,不辦理無計劃開支,不辦理超標準開支,不辦理手續(xù)不全的開支。大宗物品購置,應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制定購置方案。年初編制經費支出預算需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后上報教育行政部門,日常經費支出情況和年末經費決算情況,要定期向教職工公布并對外公示,接受教師、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
6、基建工程項目必須先經教育局審核同意后,按先立項再招標,最后與承建單位簽訂合同的程序進行。項目實施過程中如需變更,應按程序辦理報批手續(xù),工程完工后應及時辦理工程造價決算,報有關部門審
計。未完成上述程序的基建工程項目,會計不予辦理付款手續(xù),付款時,承建單位必須持稅務部門開具的建筑專用發(fā)票。
9、校舍維修改造項目,應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制定維修和改造方案,經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再辦理設計、招標等手續(xù)。報支經費時要把有關批準手續(xù)附后,沒有批準手續(xù)的財務人員不得辦理結報手續(xù)。
8、差旅費用管理。要從嚴控制出差人數和次數,出差補助費按規(guī)定標準執(zhí)行。外出開會辦事原則上不得使用出租車,差旅費報銷要一事一單注清事由,履行審批手續(xù)方可報銷,有預借差旅費的要在出差結束后一次結清。
9、學習培訓費用管理。學校領導和教師應按計劃、有目標的參加義務培訓,進一步學習掌握國家政策法規(guī)和教育教學義務,報支學習培訓費用時,在按有關經費開支標準執(zhí)行的同時,都必須附有上級主管部門通知或相關的批準手續(xù),否則不予報銷。
第四章資產管理制度
第十條流動資產管理
流動資產是指銀行存款、應收款項和庫存?zhèn)淦贰?/p>
1、銀行存款是在當地財政國庫支付中心存儲的款項,必須做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
2、對已經發(fā)生的應收款項,應組織專人清理結算及時收回,不得長期掛帳。以后原則上不準出現新的應收款項。
3、庫存?zhèn)淦芬怯浽靸,要有?兼)人員保管,要建立出入庫和領用發(fā)放簽字手續(xù),并要定期進行清查盤點。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管理
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儀器設備、交通工具、家具用具等。單價未達到上述標準的,但使用時間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
如:學校的圖書、課桌椅、辦公桌椅、卷柜等按固定資產管理。
1、各單位都要健全固定資產臺帳,做到帳物相符,在支報固定資產購置價款時要同時進行固定資產核算。
2、固定資產的計價:(1)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照實際支付的買價或調撥價、運雜費、安裝費等記賬。(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實際發(fā)生的工資、材料、費用全部成本記賬。(3)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按改建、擴建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中的材料變價收入后的凈增加值,增記固定資產。(4)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根據捐贈者所提供的價值憑據記賬。接受固定資產時發(fā)生的各項費用,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5)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記賬。(6)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移交手續(xù)的固定資產,可先按估計價值入賬,待確定實際價值后,再行調整。
3、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單位必須提出申請,經教育局和國資局等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財會部門即時作資產核減的賬務處理。
4、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各單位應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每年暑期要進行一次全面清查,根據清查結果編制“固定資產盤存盈虧毀損表”,并按規(guī)定報請有關部門審批處理,財會部門要根據處理意見及時進行賬務調整。
第五章負債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嚴格控制負債規(guī)模,防止債務的膨脹。因自然災害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舉債的,必須經教育局審批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xù),各學校經批準所籌措的資金,必須?顚S谩
第十四條定期清理負債,對各種負債都要整理列出還款計劃。對未經審批而舉債和造成財務赤字的學校,校長和財會人員予以通報批評,嚴重的追究校長和財會人員責任。
第六章財務監(jiān)督制度
第十五條各學校都要成立由主要領導、財會人員、教學管理人員、教師代表民主理財領導小組。每年至少要進行兩次民主理財,集體審核財務收支及結余情況。重大財務事項,特別是財政預算內公用經費的撥入、使用情況要按要求進行公示。
第十六條各學校及幼兒園每學期結束后要把本學期的公用經費收入、支出情況(大宗支出要附文字說明),填報匯總表,上報中心學校。
第十七條本制度從20xx年9月1日起執(zhí)行。如與上級規(guī)定有抵觸的地方按上級規(guī)定執(zhí)行。
20xx年9月1日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7
為了規(guī)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促進教育事業(yè)的健康發(fā)展,根據《事業(yè)單位財務規(guī)則》,《中小學財務制度》及《建湖縣教育審核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報銷票據原始憑證的要求
原始單據(發(fā)票)的一般要求:
1、報銷憑證必須是正式發(fā)票或財政局及稅務部門印發(fā)的統一收據,圓珠筆或鉛筆填寫無效。
2、發(fā)票內容要齊全:單位名稱(一律為岡上小學)、日期、品名(必須填寫物品及辦公用品的具體名稱)、單價、數量、金額等項目填寫齊全,字跡清楚,金額正確,大、小寫相符。票據一經涂改立即無效。
3、印章要齊全:報銷的發(fā)票必須有稅務機關統一印制的發(fā)票監(jiān)制章,并加蓋開票單位發(fā)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事業(yè)收據必須有市或縣級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財政票據監(jiān)制章并加蓋財務專用章。發(fā)票或收據須在稅務機關規(guī)定的使用有效期內,購買時提供提供定額發(fā)票的需用發(fā)票粘貼單做好封面報賬。(必須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在超市購買商品的,須提供超市機制發(fā)票(發(fā)票上須注明品名、單價、數量)且商品符合財務報銷范圍;手工填寫的發(fā)票財務部門不得給予報銷。
5、臨時工工資等的發(fā)放,由總務處編制工資表,按人員造冊,注明標準、時間,并須相關人員簽字。臨時工工資、農民工勞務費等統一由總務處按照標準編表蓋章后,報后勤校長審核,校長簽批后到會計室報銷,學校臨時工工資每學期結報一次。
6、原始票據遺失的處理辦法:現金結算的要重新取得;非現金結算的,須提供對方單位出具的證明(單據號碼、金額、業(yè)務內容等)和加蓋財務專用章的票據復印件。證明和復印件需本人和單位領導簽字。
7、因公出差遺失票據的處理辦法:遺失單程票的,由本人寫出書面情況說明經同行人員證明和單位領導簽字確認。遺失火車票、汽車票的,可比照另一單程票價,在規(guī)定的標準內給予報銷;遺失單程飛機票的(乘坐飛機者需經縣級以上主管領導批準),可比照同程火車硬臥票價的標準給予報銷。遺失雙程票的,將不予報銷。
二、現金銀行結算的要求
現金結算的注意事項
1、現金報銷應符合現金使用范圍的管理規(guī)定。
2、凡一次零星采購金額單筆超過1000元,原則上不得用現金結算,辦理轉帳結算,并應取得對方單位的完整名稱和銀行帳號。
3、因公借款及一次報銷金額超過500元者,必須提前3天告知會計室,個人要履行暫借手續(xù)(憑上級通知,填寫好借條報后勤校長審核后到校長處簽好意見),借用現金的總額不得超過總費用的50%。否則由本人自己墊付,待學校會計室有現金時再按規(guī)定結算。
4、報銷時間規(guī)定:學校定為每周星期二下午會計室收各部門或個人手續(xù)齊全已經審核和批報的票據,周五學校報賬員到縣審核支付中心報銷。請各位同志予以支持,自覺遵守。
三、往來帳款結算的要求
1、出差人員因出差所借差旅費,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出差回來一個星期內)辦理報銷還款手續(xù);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在一個月內結算的,應寫出書面說明,列明具體歸還日期(最長不超過一個月),由本部門負責人簽字,并報校長審核批準。
2、零星購物所借備用金,應于購物后一周內到會計室結帳。
3、在規(guī)定期限內未結清借款的.,由會計室在有關經費中直接扣款,并且遵循“前帳不結,后帳不借”的原則。
四、財務報銷手續(xù)及要求
(一)財務報銷審批權限
學校實行正職校長“一支筆”審批制度,學校所有的財務支出都必須經分管校長審核,校長批報后,方可到會計室辦理結算。
。ǘ┴攧請箐N基本手續(xù)及要求
1、教職工到會計室報帳,必須攜帶報帳所需的全部憑證,包括:需要報銷的有關發(fā)票、收據;物資采購的需有“物資采購申請單”;符合固定資產的還須保管簽收,屬政府采購項目的必須有政府采購審批表;外出參加會議的還須有會議通知或文件等。
2、票據須分別由經辦人、證明人簽字,并經分管財務的校長審核后報校長審批。
3、報銷多張定額發(fā)票、事業(yè)收據時,經辦人需填寫“發(fā)票粘貼報銷單”;報銷差旅費,填制“差旅費報銷單”。報銷憑證后所附的有關發(fā)票要整齊地粘貼在左上角,并在封面上寫清楚所附票據張數和合計金額,所附票據與封面內容必須一致。
4、各種憑證、單據一律要求用鋼筆、藍黑或碳素墨水填寫,做到內容完整、字跡清晰、工整,不得涂改,人民幣大小寫要清楚、完整、正確、相符,小寫必須寫到分位,沒有的用“0”補齊。
5、對于發(fā)票、收據手續(xù)不完備、內容不完整、不合法、有涂改現象,人民幣大小寫不正確、不相符,不按規(guī)定粘貼、不按規(guī)定填寫報帳憑證的,票據中經辦人、證明人、審核人、批報人等有一個未簽的,會計室不得接收發(fā)票。
6、報賬員每周五到審核支付中心完成審核支付工作后,須在下周一把報銷的現金轉交學校出納會計,出納會計收到現金必須當日兌付,做到現金不截留,不挪作他用。
。ㄈ┫嚓P業(yè)務報銷手續(xù)及要求
1、紅十字互助金,特困生減免等均由學校紅十字理事會根據上級關規(guī)定辦理,政教處監(jiān)督執(zhí)行。社會捐助特困生專項助學金,由政教處及紅十字理事會根據學校有關規(guī)定負責具體評定,造冊并報校長室審批后,由會計室發(fā)放。
2、獨生子女費,領取獨生子女證的教職工,每年發(fā)獨生子女費40元,由夫妻雙方單位各發(fā)50%,直至小孩14周歲。由學校會計室于每年年底造冊,報支付中心審批后在工資卡上發(fā)放。
3、喪葬撫恤費、遺屬補助費由總務處根據政府有關規(guī)定核定,會計室監(jiān)督執(zhí)行。其他費學校工會根據有關規(guī)定辦理。
4、零時工工資(實行基本工資加浮動)由總務處部門負責考核并按學期造冊,報校長室審批后到學校會計室報銷。
5、因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需要,采購各類辦公用品或其它物品,首先由部門負責人在月底前填寫《物資采購申請單》,分管校長簽名后報后勤校長審批,履行手續(xù)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后,統一由學校總務處安排兩人以上購買,超過千元以上購物必須經校務會或教代會研究確定。所有購置物品,必須遵循先入庫(經辦人、保管人簽字),再簽準報銷、后辦領用手續(xù)的財務程序。報銷時,發(fā)票必須由經手人、保管人、證明人簽名,同時連同《物資采購申請單》和《入庫單》一并到會計室報銷(低值易耗品的購買統一歸口縣勤工儉學公司)。
6、因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需要,購置各類教學儀器或專用材料,先由部門負責人填寫《物資采購申請單》報校長室審批,統一由學校請示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后進行購買,所有購置物品,必須遵循先入庫(經辦人、保管人簽字),再簽準報銷、后辦領用手續(xù)的財務程序。報銷時,發(fā)票下面必須由經手人、保管人、證明人簽名,同時連同《物資采購申請單》和《入庫單》一并到會計室報銷。
7、固定資產的購置,按年度部門預算的安排執(zhí)行,一律由總務處辦理好采購手續(xù),憑采購單經校長簽批后到學校會計室先辦理暫付款手續(xù),待固定資產交付時,隨同采購單和固定資產入庫單,經校長簽批后至會計室辦理結算手續(xù);凡部門預算沒有安排的,原則上會計室一律不予支付,若是有特殊原因的,需說明情況,填制《物資采購申請單》報校長室批準后,按歸口性質交總務處辦理采購,并辦理固定資產入庫手續(xù),最后持簽批后的發(fā)票、《物資采購申請單》、《固定資產入庫單》、情況說明至學校會計室辦理結算。
8、差旅費的報銷:
(1)教職員工的出差一律由校長室安排批準,憑開會文件及校長室批準通知由教導處調度課務,填制出差通知單。
。2)出差人回校后一周內需到會計室辦理結算手續(xù),用藍(黑)墨水筆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數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張差旅費報銷單時,要將每個人的姓名都填上,內容填寫要齊全,要有經手人、證明人、部門負責人的簽名,將出差的車票和住宿費發(fā)票按規(guī)定在“差旅費報銷單”后左上角整齊粘貼好,并附出差通知和有關會議通知。
(3)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不分途中和住勤,(滿一天)每人每天補助標準為:縣區(qū)0元,市區(qū)內12元,特定地區(qū)20元(特定地區(qū)是指廣東省、海南省全境及北京市、上海市、廈門市)不滿一天的不享受,已享受承辦單位伙食補貼或講課補貼者,不再享受出差補貼;
(4)工作人員出差期間,每人每天發(fā)市內交通費3元,包干使用,不再報銷市內交通費,當天往還的,可加發(fā)一天的市內交通費,出差時自帶交通工具的,不再享受市內交通費,出租車發(fā)票一律不予報銷;
。5)“差旅費報銷單”先經分管財務的校長審核,再由校長批報,最后到會計室報銷。(外出學習、聽課或培訓的差旅報銷時由帶隊人報銷,報銷時需提供相關文件或教科室出具的《教職工外出學習、培訓安排單》)職工出差返回后應于一周內辦理核銷手續(xù),未按規(guī)定時間報銷的,會計室有權拒付。
9、教師學習、進修、培訓費用的報銷規(guī)定:
。1)經學校批準參加非學歷學習、進修、培訓的:
①、住宿費、往返路費按上面差旅費開支規(guī)定憑據限額報銷,學費、培訓費等開支,憑據全額報銷,
②、縣內不發(fā)伙食費補助,
、劢處熇^續(xù)教育和職稱學習費用自理。
。2)教師參加本科段或大專學歷教育的費用學校不予報銷。
10、招待費:
學校來人是否招待由校長室決定,校長辦公室負責安排。上級單位、同等級別或重要客人的接待標準不得超過國家制定的標準(每10人一桌不超過300元),正常接待一律安排在學校小食堂,特殊情況需到賓館接待的必需有校長批準,所有接待都必須由接待經辦人填制《公務接待審批單》報校長批準,辦理招待費結算時附后。招待費報支時,必須具批準后的《岡上小學公務接待審批單》、發(fā)票和酒店的《菜單》,齊全后方可到分管校長處進行審核,最后到會計室報銷,未辦理審批手續(xù)的,不支付招待費用。校內安排的工作餐由后勤校長根據需求審定統一安排,總務處承辦并負責定期結報。
11、校內零星維修和綠化等項目歸口總務處負責,學校發(fā)生的零星修繕費,都必須由總務處開具派工單。所有零工在結算時,必須到地稅局或建安處開具正式建安發(fā)票方可辦理報銷手續(xù),
12、基建工程支出:學校所有基建工程都必須執(zhí)行招投標制度,工程結束預付款不得超過工程預算的80%。
13學生講義、學校行政打。
講義由教務處主任簽準,經過校長辦后到學校文印室打印。行政打印需要外出打印的需由分管校長同意,校長辦簽批到指定打印社打印。打印社需憑簽批的打印單開地稅發(fā)票經總務處核價后(總務處暫時按如下標準審定:打印版面費3元,復印A4每張0.4元,超過100頁的安講義費標準執(zhí)行,以上均為含稅價),報校長室審核、報批,最后到會計室結算。
14、學校公務用車、用煙費:
(1)學校公務用車權由校長室決定,校長辦公室負責安排。校長辦根據用車人數和性質安排車型,用車前辦公室根據實際需要填寫“岡上小學公務用車申請單”用車,報校長簽同意后予以安排,[上限標準暫定為縣市內:直接接或送120元,用車達半天的150元,用車一天的為250元,以上均為含稅價]。結報時車主需提供地稅的正規(guī)稅票和《岡上小學公務用車派單》(需一票一單)發(fā)票經校長辦主任見證后,報校長審核、批報,再到會計室結算。
。2)學校來人招待用煙由出納購買,校長辦使用記錄,校長辦結報時需提供《岡上小學來客接待用煙清單》,結報時要把用煙清單作為附件結報。
(3)辦公室安排的學校公務用車、用煙要嚴格控制,不得私用公報,并做到按月結報。
15、教職工的各類獎金、福利、津貼補助等按規(guī)定納入績效工資計算,學校在公務費內不再列支。
16、當年各類票據的報銷截止日為下一年度的二月底,超過期限的票據,會計室可不予辦理,有特殊情況的需書面說明情況并報校長批準后,方可報銷。
17、本制度未盡事宜由校長室負責解釋和修訂。
18、本制度20xx年xx月xx日修訂,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往年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8
1、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制定每年的學校財務計劃、年度預決算并進行公布,總務處應定時向校長報告財務情況。
2、學校財務由一位校長分管,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校內一切獎金都由學校統一收支,集中管理。
3、支付單據一律實行“一票三章制”即所購物品單據由經手人簽字,證明或驗收人簽字,主管人簽字后才能報銷。
4、學校各室各部門實行政費包干制,經費按年度預算使用,余留超扣(不能超出預算總額的10%)。
5、購買專控物品或單價500元以上物品須由總務處提出意見,校長審批才能購置。
6、教育經費要保證用于教育事業(yè),?顚S茫粶蕯D=占、挪用。
7、因公出差的差旅費報銷,必須由分管領導簽名,附上會議通知才能報銷。
8、按國家會計制度妥善保管好會計憑證、帳冊、報表等檔案資料。加強收款收據的'統一管理。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9
一、財產管理細則
。ㄒ唬⿲W校的財產管理工作,由校長主管,后勤總務處具體負責。
。ǘ┴敭a管理員要認真做好校產、校具及采購物品的登記、編號、保管工作,要做到帳物相符,每年清點一次。
(三)新購置的固定資產,必須符合審批、采購、驗收、報銷手續(xù),經保管員和使用部門按實物、發(fā)票登記后方可使用。
(四)價值20元以上固定資產確系使用年久,又無法修復使用的`,要辦理報廢手續(xù),由使用部門提出報告,經總務處核實簽署意見后,主管校長批準。
(五)總務處配合政教處、少先隊、班主任,經常對學生進行愛護公物的教育,表揚好人好事,對故意損壞公物的學生要進行嚴肅處理。
。⿲W校的教學設備、實驗儀器、圖書等實行分級管理,責任到人。
1、教室財產的管理辦法:
、儆砂嘀魅呜撠煂Π嗉壺敭a的管理、登記;
②課桌椅實行學生責任制,誰損壞誰賠償原則;
、蹖嵨镎故九_由班級負責管理,班主任總負責;
、苋舭嘀魅握{換,要做好交接手續(xù);
⑤發(fā)現受損或被盜現象要及時向總務處匯報;
⑥每學年對公物愛護情況作一次檢查。由校長、總務處、政務處組成檢查評價小組,對班級的所有財產、墻面等做出等級評定,作為評比先進班級的條件之一。
2、專用教室財產管理辦法:
、賹S媒淌乙袑H斯芾恚芾韱T把名單上報教導處、后勤處;
、趯S媒淌抑贫纫蠅Γ
、蹘づc物相符。要有報損記錄、出借記錄,若有不正常損壞要與后勤處聯系,做好賠償工作。
3、辦公室的財產管理辦法:
①由辦公室號長負責管理、登記;
②發(fā)現財產損失或被盜現象及時向總務處匯報。
4、教師住房的財產由居住者各自負責保管,若工作調動,所有財產都要清點、歸還、銷賬。
二、財產領發(fā)出借細則
1、學校財產除已分配到各組、室、人之外,由后勤處保管員統一保管,教職員工因工作、學習和生活需要,領取或借用物品,通過保管員領取或借用,一律不得私自拿用。
2、領取或借用學校財物必須辦理一定手續(xù)。如消耗的辦公用品要簽名,儀器等器材借用須登記,并按時歸還。
3、學校的儀器、設備等物,一般只供校內使用,外單位借用,要有正式介紹信,校長批準方可出借。
4、歸還物品,保管員要驗收,如有損壞、短缺,經查明原因,按責任大小和損壞程序賠償。
5、學校財產出借時間不宜過長,日常用品等要求在24小時內歸還,其它物品按規(guī)定借期歸還,超規(guī)定時間責令歸還。
三、財產損壞賠償細則
1、學校財產、實行“誰使用、誰保管、誰負責”的原則,損壞、遺失要賠償(自然損耗辦理報損手續(xù)),賠償分現金、實物或限期裝修等。
2、(1)打破玻璃一塊(按規(guī)格)40元
。2)損壞日光燈一盞(按貨質)200元
。3)損壞凳桌腳(照實際量)5—10元
(4)損壞凳桌面、門窗等(實際量)5—20元
(5)損壞花木按花木實際價賠償
。6)損壞體育器材、圖書、文娛用品、儀器、自來水龍頭等按價值現狀進行賠償。
。7)以實物抵償或負責修理,原則上三天內完成不得無故拖延。
(8)誰損壞公物由誰賠償,若查無人頭,室內應由班級或辦公室負責。
四、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從重賠款處理、直至紀律處分。
1、屢教屢犯,知錯不改者;
2、有人證、物證而拒不承認,態(tài)度惡劣者;
3、策劃、鼓動破壞公物者;
4、知情不報、包庇隱瞞者。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10
為規(guī)范我校財務管理,建立健全學校內部財務的約束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各項事業(yè)的發(fā)展,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重大貨幣資金支付集體決策和審批制度:
第一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規(guī)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yè)發(fā)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二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并對預算執(zhí)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科學配置黨校資源,努力節(jié)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guī)章制度,規(guī)范校內經濟秩序,如實反映學校的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行監(jiān)督。
第三條學校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學校的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責任制。
第四條學校的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財務主管協助校長全面領導學校的財務工作,并按校內管理設置二級財務負責人和財務人員等經濟責任制。
第五條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yè)單位會計制度》、以及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guī),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和管理要求,制定各項財務規(guī)章制度及校內經濟政策。
第六條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根據學校各項事業(yè)發(fā)展計劃,統一編制學校綜合財務收支預、決算,并對預算執(zhí)行過程進行控制與管理。
第七條建立健全會計工作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對全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監(jiān)督。
第八條依法組織學校收入,積極為學校事業(yè)發(fā)展組織資金,統籌安排調度學校各項經費,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九條認真開展會計核算工作,及時、準確、完整地確認、歸集、記錄和反映學校財務收支活動中的會計信息,編制和報送會計報表。
第十條對經濟活動進行分析和預測,定期向校長辦公會議匯報財務工作情況,為領導在財經工作上的科學決策提供;參考依據,當好參謀。
第十一條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以及事權與財權統一的原則,根據管理層次分為校長、財務主管、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會計人員經濟責任制。要分級負責,一級管一級,一直抓到基層,確保各級負責人在財經工作中切實履行責任義務。
第十二條學校全部財經工作由校長統一領導,重大經濟項目由校長辦公會討論決定,按照統一管理,分級負責落實。對學校制度規(guī)定或領導集體研究決定的經濟事項,實行主管財務校長“一支筆”審批,校長加簽制度。
第十三條據財政部“關于加強貨幣資金內部控制的若定”的要求,對重要的貨幣資金支付業(yè)務,實行集體決審批制度。未經集體研究決定,任何個人無權決定劃轉貨幣資金,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防范貪污、侵占、挪幣資金等行為。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11
一、會計人員必須堅持原則,廉潔奉公;具有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熟悉財經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掌握本行業(yè)業(yè)務的有關知識;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鉆研業(yè)務。
二、持證上崗,定期參加財政部門規(guī)定的業(yè)務培訓,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業(yè)務技能。
三、按照《會計法》和上級要求設立會計核算科目,建立帳冊,設立總帳和明細帳、銀行日記帳和現金日記帳。
四、做好會計核算工作,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guī)定的財務收支,不予辦理。
五、對本單位的收入、支出進行全面的預測,按照收支情況,編制年度預算計劃,并嚴格按照預算計劃執(zhí)行。
六、正確分清各類收支,按月向民主理財小組和校長匯報學校財務執(zhí)行情況,協助校長做好學校財務管理工作。
七、學校所有的收費項目按物價局規(guī)定辦理,亮證收費,所有收費全部入帳,不設帳外帳。
八、對往來款項設立明細帳,及時清理;對應上繳的'款項,不拖欠挪用,及時上繳。
九、加強對學校資產的管理,確保學校資產不流失,按規(guī)定進行核算,固定資產的購入、使用、報廢清理手續(xù)完整,做到帳證相符、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十、做好年終決算工作,全部報表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口徑一致,帳帳、帳表相符,編報及時說明詳實。保證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十一、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妥善保管好會計憑證、帳冊、報表等資料,定期立卷歸檔。
十二、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全部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并編制移交清冊。沒有辦清交接手續(xù)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12
1、會計要計好賬,并在每學期放學工作安排會上由全體教職工集體稽核。
2、學校大宗物品的購置要在教代會上通過,并通過政府采購的渠道進行采購,不得自行購置。
3、學校的主管領導購置分工明確,總務負責后勤、日雜等物品的購置,教導處負責教學及辦公有關物品的購置,其他教師要購置物品要報學校主要領導批準,凡私自或未經批準購買的'物品一律不予報銷。
4、總務處要對學校班級及各科室和教師辦公室的物品造冊登記,嚴格管理,定時不定時的清查,實行誰使用,誰負責,誰保護,損壞誰賠償的原則。
5、總務處要對學校儀器、圖書造冊登記,并建立借閱借用登記冊,確保不遺失,不損壞,高效率利用。
6、學校教職工培訓學習及公差享受差旅費報銷,培訓學習報銷報名費(憑發(fā)票),往返車費,餐費,需要住宿的報銷住宿費。公差及資料上交、物品購置盡量捎、帶、集中購買的方式,節(jié)約開支,學校只對專門的公差予以報銷。
7、學校對差旅按如下標準報銷:平子境內及方圓,只報銷往返車費;慶陽市以內報銷往返車費,餐費每天按20元標準進行報銷,需要住宿的每晚按50元標準進行報銷;學區(qū)內的監(jiān)考閱卷等活動按每人次20元標準進行報銷,不再報銷其他費用或組織集體用餐。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13
第一條為規(guī)范中小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yè)發(fā)展,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zhèn)中小學校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規(guī)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yè)發(fā)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利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三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規(guī)范資金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guī)章制度,規(guī)范學校經濟秩序,維護學校聲譽;如實的反映學校財務狀況,為領導決策提供必要的數據資料;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jiān)督。
第二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四條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學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收入主要包括:教育經費撥款、教育附加撥款、上級補助收入、撥入專款、事業(yè)收入(如:住宿費、其他事業(yè)收入)、捐贈收入、其他收入(如:利息收入等)。
第五條學校的各項收入要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財政撥款和上級補助收入直接列單位預算;學校收取的各種代收費、農村學校收取的幼兒經費都要納入學校經費帳戶統一核算。所有經費都不得截留或隱瞞,事項發(fā)生后15天內不辦理經費解繳手續(xù)的視為挪用教育經費,對單位領導人和經辦人進行通報并處以違規(guī)金額3-5%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上級部門處理。
第六條學校面向學生收取的各項費用,除出具收費票據外,一律要填寫收費情況統計表,必須經班主任和學校領導核實簽字后,隨票據報財務人員記帳。
第三章支出管理制度
第七條支出是指中小學校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fā)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主要包括:事業(yè)支出、專項支出。
第八條各項支出應分清性質和類型,正確列支和歸集。專項支出要與撥入專款配比。
第九條單位支出按下列口徑辦理:(1)購入的辦公用品可直接列報支出,購入其他各種批量物品在領用時憑出庫單列報支出。(2)購入固定資產,經驗收后列報支出,同時記入“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科目。(3)其他各項費用,均以實際報銷數列報支出。
第十條人員經費支出,必須嚴格執(zhí)行人員編制管理制度。嚴格控制發(fā)放獎金、福利、補助。凡發(fā)放獎金的,首先要考慮有資金來源,不得舉債發(fā)獎金;其次要制定考核獎懲辦法并嚴格按考核結果發(fā)放。并將考核結果隨獎金發(fā)放表報財務部門備查。
第十一條各單位的公用經費應在教育局核定的預算額度內,根據單位實際業(yè)務支出需要,按月有計劃、合理地使用。凡因實際情況,超出全年預算指標的,
需打報告,經縣局同意,方可列支。支出時要嚴格堅持開支標準。對不該報銷的項目,做到堅決不報。如發(fā)現不該報銷的而報銷,由經辦人和審批人負責追回所報資金。追不回的資金,由校長和財務人員各承擔50%。學校重大支出要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會辦,會計人員根據財會制度把住報銷關,不辦無計劃開支,不辦理超標準開支,不辦理手續(xù)不全的開支。大宗物品購置,應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制定購置方案;一次支出小學在2000元以上,初級中學在3000元以上。第十二條基建工程項目必須先經縣教育局審核同意后,按先立項后預算再招標,最后與承建單位簽訂合同的程序進行。項目實施過程中如需變更,應按程序辦理報批手續(xù),工程完工后應及時辦理工程造價決算,報有關部門審計。未完成上述程序的基建工程項目,會計不予辦理付款手續(xù),付款時,承建單位必須持稅務部門開具的建筑專用發(fā)票。
第十三條校舍維修、裝璜項目,應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制定維修和裝璜方案,打報告送縣局計財科,經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再辦理有關手續(xù)。
第十四條業(yè)務招待費管理。業(yè)務招待必須堅持勤儉節(jié)約,量力而行的原則,對各類活動或來客確需招待的,原則上安排在學校食堂就餐,所有業(yè)務招待費必須在事業(yè)支出—公用經費—業(yè)務招待費目節(jié)科目中核算。并每學期向教職工公布一次。
第十五條差旅費用管理?h內不發(fā)出差補助費,縣外按規(guī)定標準執(zhí)行。外出開會辦事原則上不得使用出租車,差旅費報銷要一事一單注清楚事由,所有差旅費用必須在事業(yè)支出-公用經費-差旅費目節(jié)科目中核算。
第十六條培訓費用管理。凡是要報支培訓費用的,在按有關經費開支標準執(zhí)行的同時,都必須附有縣教育局通知或相關的批準手續(xù),否則不予報銷。
第四章資產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流動資產指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項、借出款、存貸等。第十八條學校收取的各項經費都必須在當日解繳銀行,不得“坐支”,不得“白條”抵充庫存現金。
第十九條學校報帳員根據業(yè)務開支情況,及時結報,補足備用金。各學校應記好現金日記帳。
第二十條各學校都要健全固定資產臺帳,做到帳物相符,在支報固定資產購置價款時要同時進行固定資產核算。固定資產按性質進行分類,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分為教學用房、生活用房、辦公用房、其他輔助用房)和建筑物(分為道路護欄、綠化景點、圍墻、運動場、其他建筑物);專用設備(分為實驗設備、實習設備、文體設備、其他專用設備);一般設備(分為辦公設備、車船、醫(yī)療設備、炊事設備、服裝、其他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
第二十二條固定資產的計價:(1)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照實際支付的買價或調撥價、運雜費、安裝費等記帳,購置車輛按支付的車輛購置費及附加費計入購價之內。(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實際發(fā)生的工資、材料、費用全部成本記帳。(3)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按改建、擴建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中的材料變價收入后的凈增加值,增記固定資產。(4)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根據捐贈者所提供的價值憑據記帳。接受固定資產時發(fā)生的各項費用,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5)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記帳。(6)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移交手續(xù)的固定資產,可先按估計價值入帳,待確定實際價值后,再行調整。購置固定資產過程中發(fā)生的差旅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二十八條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學校必須提出申請,經縣教育局和縣國資局等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財會部門即時作資產核減的帳務處理,對因布局調整需要撤并的學校資產的處置。
第二十九條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學校應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每年暑期要進行一次全面清查,根據清查結果編制“固定資產盤存盈虧毀損表”,并按規(guī)定報請有關部門審批處理,財會部門要根據處理意見及時進行帳務調整。
第五章財務監(jiān)督制度
第三十四條各學校要成立5—7人的民主理財領導小組,財務單列的學校,每學期結束,進行一次民主理財,并把招待費用、差旅費用以及一學期末的收支結余情況,向教代會做一次報告。理財小組對一學期來的收支情況作出評價。農村中小學每月進行一次民主理財。合理的支出發(fā)票和收費統計表,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后,再由報帳員按程序報帳。
第三十七條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執(zhí)行。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14
一、按照黨的教育方針和勤檢辦學的'方針,管好、用好教育經費(包括號預算內、外資金),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充分發(fā)揮財產、物資的利用率,是學校財務、財產管理的根本任務。
二、第二條學校領導要以身作則,模范執(zhí)行國家法令,教育教職員工遵守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發(fā)揚主主人翁態(tài)度,參與學校財務管理工作,財務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做好學校的財務,財產管理。
三、學校財務、財產管理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分工負責、權責結合,由校長審批,總務主任審核,財務人員辦理收支業(yè)務。
四、學校的一切預算內、外資金都必須由學校統一怍、付、集中管理,及時入帳,任何人不得搞賬外資金私設“小金庫”。
五、加強財務的計劃管理,通過調查研究,校內各部門先造預算,由校長辦分會議根據收入預算情況平衡后,合理調配,作來正式預算。預算方案報財務后有計劃地控制使用。一般情況下不得隨意變更計劃、盲目開支。每年終結算。公布收支情況。
六、健全財務指揮和監(jiān)督系統:
校長辦公室是決定學校財務計劃,經費分配指標是方案的最高權力機構。
工會是審議,監(jiān)督機構。為了實行民主理財、加強財務檢查和監(jiān)督、組織由學校領導、教職工代表、財務人員參加財務審查,并向教職工報告財務情況,接受群眾監(jiān)督。總務處每學期公布財務收支情況。
七、報銷手續(xù)要齊全。
八、財務人員應熟練掌握各種收費標準和各中經費支出范圍和標準。嚴格把關。對隨意改變收支范圍和標準的現象給予在低制。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15
為了規(guī)范和加強學校財務管理,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度,正確反映和監(jiān)督各項經濟活動,管好、用好各項資金,保護國家財產,維護財經紀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會計、出納人員崗位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財政法規(guī)、政策、制度,維護財經紀律,認真貫徹財務管理制度,辦理會計、出納業(yè)務,進行會計核算、會計監(jiān)督。
二、熱愛本質工作堅持原則,忠于職守,向一切貪污、盜竊、鋪張浪費、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等違法行為作斗爭。
三、會計要認真做好計帳、算帳、報帳工作,認真審查各項收支業(yè)務。()做到手續(xù)完備,符合制度;出納人員要嚴格審查各種收、付款憑證,對不合法、不合理、不合規(guī)定以及不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的原始憑證不予報銷。
四、堅持領導審批、會計審核、出納付款的報帳程序。
五、各種原始憑證的報銷,經辦人必須簽字,說明報銷用途,經主要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
第二條差旅費報銷
一、一般工作人員出差、教職工培訓,必須經單位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報銷差旅費。
二、差旅費報銷,必須按現行差旅費規(guī)定標準執(zhí)行,不得突破標準,超標準和繞道的費用由個人自理。
第三條醫(yī)療費報銷
一、凡在醫(yī)院門診看病、購藥者,醫(yī)療費自理。
二、確需住院治療者,需本人提出申請(需持縣級以上醫(yī)院的檢查、診斷書),經主要領導同意后,方可住院治療。報銷時,必須有縣級以上醫(yī)院的診斷書、住院證明、發(fā)票,方可按規(guī)定報銷(納入“兩基”辦報)。
第四條招待費報銷
一、接待上級有關部門領導、一般工作人員或來賓時,經主要領導同意后,根據情況安排招待(接待標準不超15/元人次)接待原則上不安排酒水和飲料,確需用煙酒的.,不使用名煙名酒,堅持節(jié)儉原則。
二、不經主要領導批準,擅自請客或到外地請客的,一律不予報銷,費用自理。
第五條借款制度
一、出差或其他原因需向財務借款的,先由借款人注明用途,由主要領導簽字同意方可借出,但必須在出差回來3天內將借款還清,原則上,300元的借款必須經主要領導批,1000元以上的必須經會議討論通過。
二、一般情況下,教職工一律不準借公款,因特殊情況需要借用公款的,借款人必須寫出還款計劃,經主要領導同意后,方可借出。
三、一律不允許將公款借給非本單位人員。
四、凡欠款未還清者,不允許再借款。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03-29
小學財務報銷管理制度02-06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02-02
【推薦】小學財務管理制度08-08
【精】小學財務管理制度08-08
【熱門】小學財務管理制度08-08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熱】08-10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熱門】08-10
【熱】小學財務管理制度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