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車輛管理制度(集合10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fā)展,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tǒng)一的、調節(jié)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guī))、戒律、規(guī)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guī)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行政車輛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行政車輛管理制度1
一、車輛調度與派遣
1、車輛派遣要按照“為領導服務,為機關服務,”的指導思想,確保機關工作正常運轉。
2、機關車輛由綜合科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籌安排使用。領導工作用車實行相對固定。在保證領導工作用車的前提下,工作人員因特殊情況需用車的須報告綜合科酌情派車。
3、機關工作、生活、接待、干部職工住院看病等臨時性用車,由綜合科分輕重緩急派遣。
4、私人有特殊事由用車,按照黃辦文[20xx]33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二、車輛維修與油料管理
1、車輛發(fā)生故障需要送修,司機要及時向綜合科提出,經同意后送指定廠家修理。
2、故障車在修理期間,通常情況下本車司機應到廠家監(jiān)工,以便掌握修車進度和更換部件的.情況,確需改變修車內容的,司機應及時向綜合科報告,修理完畢經過試車檢查合格,司機驗收后簽單結算。
3、油料由綜合科統(tǒng)一購置,憑油卡在指定的加油站加油,實行單車管理,里程油耗考核,節(jié)約有獎。車輛出市、省執(zhí)行工作任務加油,憑加油發(fā)票,給予報銷,市內加油發(fā)票一律不予報銷。
4、嚴禁司機將其加油本借外單位的車輛加油或轉賣,一經發(fā)現,嚴肅處理。
三、考勤制度和責任處理
1、司機應遵守機關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無論有無出車任務,均應按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不出車時,要積極參加中心安排的學習或維護保養(yǎng)車輛,做好出車準備,嚴禁調度車輛時脫崗誤事。
2、司機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凡是事假、病假應事先向綜合科或中心分管領導請假。
3、嚴禁出私車。司機有特殊情況需用車輛的,應事先向綜合科或主管領導報告并征得同意后,方可出車。
4、司機如發(fā)生交通、機械責任事故,按責任劃分(即我方負責承擔的經濟損失費),事故責任人將承擔2%的經濟損失費。如私自出車發(fā)生事故的,由個人負責,損失重大的,由綜合科報中心主任辦公會研究進行處理。
四、出車補助
1、因公出差,節(jié)假日公務出車,正常工作時間公務出車,按財政局有關文規(guī)定執(zhí)行或實行月定額包干。
2、為保護車輛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按50元/月的設立安全獎,實行每季度考核結算,若本季度未發(fā)生違章行為或安全責任事故的則在下季度一次性發(fā)放安全獎。若季度內發(fā)生違章行為二次以上或安全責任事故一次以上的,則扣除本季度安全獎。
3、出車補助按月結算,經綜合科審查后,由分管領導簽字報銷。
行政車輛管理制度2
一、駕駛員及車輛由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
二、車輛實行統(tǒng)一派車制度,司機接不到辦公室的通知不得擅自出車(如遇特殊情況,可經領導批準直接出車,事后通知辦公室)。局領導去省、市和其他縣(市、區(qū))開會、學習或下鄉(xiāng)由辦公室安排車輛。其他人員去省、市和其他縣(市、區(qū))開會、學習、下鄉(xiāng)需要用車時,應提前一天向分管領導申請,由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區(qū)內原則上不派車,特殊情況除外。司機不按指定路線行駛或執(zhí)行非領導交派任務的,期間發(fā)生事故,一切費用和后果均有司機自負。
三、車輛實行定點加油。所有車輛一律憑所購買的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長途加油例外(300公里以上),否則,油款一律不予報銷。
四、司機每天提前做好出車前的`準備工作,遲到或領導安排出車而不能及時出發(fā)的扣發(fā)當天考勤費。下班后及節(jié)假日期間,要將車輛鎖好入庫,堅決杜絕私自將車輛開出。否則,期間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司機自負。
五、堅守工作崗位,有事要請假,嚴禁無事到其他辦公室聊天。
六、司機在執(zhí)行任務期間,杜絕飲酒,杜絕酒后駕車。違者一次罰款三十元,期間若發(fā)生不良后果,司機承擔全部責任。
七、司機要堅持“保修并重”、“預防為主”和“保養(yǎng)重于維修”的原則,要有計劃地安排好自己車輛的保修工作,禁止該修不修和以修代保、只修不保的錯誤做法。因使用不當或不按制度規(guī)定保養(yǎng)車輛而支出維修、罰款等一切費用由司機本人承擔。
行政車輛管理制度3
為使公司行政車輛有效使用、合理管理,提高車輛使用效率,降低車輛油耗,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分公司和工廠行政車輛管理。
一、管理總則
1、公司行政車輛的定位:服務于公司經營、生產、營銷、工程、活動等事務。公司行政車輛優(yōu)先保證工程搶修、銷售重要客戶拜訪和工程驗收、緊急采購和緊急發(fā)貨等重要而緊急事宜;各使用部門使用車輛需要經過相應流程審核,經批準后,車輛管理部門安排出車。
2、分公司車輛管理責任人為分公司總經理、工廠車輛和西直門總部車輛管理由行政部直接負責,行政部對分公司車輛使用和管理進行監(jiān)管,并留有車輛備用鑰匙。行政部車輛管理直接負責人負責建立所有車輛檔案,詳細記錄每輛行政車輛的機動車信息、維修保養(yǎng)、車輛年審記、車輛保險稅費繳納等情況,分公司同步建立相應的車輛檔案。
3、嚴禁公司非專職駕駛員駕駛公司車輛,如有特殊原因需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否則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4、隨車人員應遵守駕駛員行車規(guī)定,注意交通安全,不能隨意叫駕駛員停車,非停車路段駕駛員有權拒停,嚴禁在車內嬉戲,打擾駕駛員駕駛。
5、為了提高駕駛員服務質量,乘車人員有義務對駕駛員技術、服務質量等進行評價。評價結果作為駕駛員考核重要依據之一。具體內容詳見《駕駛員服務質量評估表》。
二、車輛申請
1、車輛使用申請,實行審批制度,車輛使用部門或個人需理由充分,符合公司行政車輛定位原則;車輛管理部門需考慮事情輕重緩急,并估算派車成本,如確實需要派車方能簽批。
2、原則上使用部門至少提前一天申請車輛。申請流程:使用人提出申請—部門領導批準—車輛管理部門批準—通知駕駛員出車。具體流程:使用部門或個人填寫車輛《派車單》,經部門負責人或高管批準,車輛管理負責人簽字方可派車。
3、工廠車輛申請和西直門總部用車需經行政部車輛管理直接負責人簽字確認,分公司車輛由分公司總經理簽字確認,如簽字人不在現場,可電話確認,事后第一時間補簽字。
4、特殊緊急情況(如工傷、緊急病人或其它緊急事件)時必須得到車輛管理部門認可同意放行,同時駕駛員在行政日志上注明,車輛返回后由車輛使用部門補辦用車手續(xù)。
三、車輛費用
1、行政車輛費用項目可分為:油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維修保養(yǎng)費等。
2、公司統(tǒng)一配置加油卡,由車輛管理部門充值和記錄,當油卡金額不足時,由駕駛員把行車日志記錄提供車輛管理部門,核實后方可充值。
3、車輛管理部門每天統(tǒng)計車輛費用,將費用明細上報至行政部。行政部車輛管理負責人每周末根據統(tǒng)計的行政車輛費用進行分析,并將產生的費用分攤到使用部門或者個人,并列出車輛費用分析柱狀圖。具體內容詳見《行政車輛費用分析表》。
4、報銷行政車輛費用時,車輛管理部門、財務部需對其行車日志進行核對,與行車日志不符的'費用和多出油耗不予報銷,由駕駛員承擔。其他由于駕駛員違章行車、停車的費用,公司一概不進行報銷,特殊情況需呈報公司總經理方可報銷。
5、兄弟公司車輛借用需經董事長批準,并仔細核對行車路線和行車產生的費用后,按照相關手續(xù)簽字確認。
四、車輛違章處理
1、行政部每月底以網絡或電話查詢當月各車輛有無違章記錄,一旦查出超速,闖紅燈,違規(guī)亂行駛的罰款記錄,其責任及交通管理部門罰款全由司機個人承擔;特殊情況呈總經理批準可酌情處理。駕駛員違章行車公司對其追加罰款50元/次。3個月安全駕駛無違規(guī)行為公司獎勵安全駕駛100元。
2、公司如有駕駛員離職,行政部應查詢離職日前有無違章行駛記錄,如有違章記錄,其罰款將在薪資結算時通知財務扣除。
五、車輛肇事處理
1、發(fā)生車輛事故后駕車駕駛員應迅速以電話通知行政部車輛管理負責人,同時報警并報保險公司備案,請求交通部門處理,若車輛有較大的損傷或人員有嚴重的傷亡時,應同時通知公司車輛負責人或相關領導前往事故現場協(xié)助處理。公司相關人員接獲事故通知后,應立即前往事故地點查勘處理。分公司出現上述問題第一時間通知分公司總經理進行處理。
2、肇事后畏罪潛逃者,公司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并即予解除勞動合同。
六、車輛保養(yǎng)與維修
1、駕駛員應遵守車輛保養(yǎng)規(guī)范的執(zhí)行,按照每輛車保養(yǎng)規(guī)范保養(yǎng),以維護車輛最佳狀況。
2、如需維修保養(yǎng),駕駛員須于維修前向車輛管理負責人陳述原因,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如車輛在出車過程中出現故障,駕駛員應電話通知車輛管理部門,否則維修費用不予報銷。
3、駕駛員須隨時注意輪胎氣壓情形,對于車輛操控若發(fā)現異常應立即進維修廠檢查,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預計費用等)。
七、車輛衛(wèi)生標準
1、車輛外部整體清潔、無漆皮脫落,風擋、后視鏡和車窗玻璃無明顯污跡、無破碎和裂隙。
2、車輛座椅保持干凈、無污痕。
3、各項服務設施齊全有效、無損毀。
4、車內地面干凈無廢棄物、雜物、車廂內無明顯異味。
5、車內禁止吸煙,如接待客人吸煙,應禮貌勸說。
6、司機每天應填寫車輛日檢表,具體內容詳見附件《車輛日檢表》。
7、定期對車輛衛(wèi)生等進行抽查,如不符合標準,處罰駕駛員10元/次。并將抽查結果上報行政部。
八、駕駛員行為規(guī)范
1、按公司規(guī)定著裝,服裝整潔,頭發(fā)整齊,駕駛員要合理安排作息時間,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tài)。
2、對乘車人熱情、禮貌,周到細致;客人上下車時要主動開關車門;客人有行李時要主動幫客人拿行李;車內客人談話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不準隨便插話。嚴禁對客人有不禮貌的言行舉止,嚴格執(zhí)行公司保密制度。
3、手機必須24小時保持開機,如用車時發(fā)現關機找不到駕駛員而沒有合理和屬實原因,一律罰款10元/次。
4、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安全駕駛;遵守交通規(guī)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不得酒后駕車。
九、駕駛員管理
1、應經常檢查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有效。
2、必須服從車輛管理部門的調度,統(tǒng)一指揮,不得無故拒絕出車。
3、上班時間,如不出車,駕駛員須在自己的辦公地點等待指令或進行車輛保潔等相關工作,不準隨便離開辦公室。有事離開時要告知車輛管理負責人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并按公司規(guī)定辦理外出手續(xù)。出車返回,應立即告知。車輛應停放在公司指定的位置,外出行車時,駕駛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刁難用車人。
4、出車前需將具體時間、去往地點、行駛公里數、各種費用要認真填寫行車日志,并有用車人簽字確認,否則視為駕駛員私自使用公司車輛,車輛產生的費用由駕駛員承擔。
5、出車前認真檢查車輛狀況,排除異常,如不能出車要申報原因,經管理部門批準后安排相關事宜。
6、不可將車輛交由他人駕駛,一經發(fā)現,駕駛員和代駕駛人員罰款500元/次。情節(jié)嚴重者解除勞動合同。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批準。
7、駕駛員不得用公司車輛搭乘與出車以外其它任何人員,造成嚴重后果的,由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
8、做好車輛防盜、防竊工作,離開車輛時,鎖好門窗,確保夜間車輛安全,車輛返回應停在公司指定位置,如車輛去外省市辦理業(yè)務過夜,需經總經理同意,并將車輛停放在安全、指定位置。如因駕駛員的疏忽造成的被盜竊損失,保險賠償外的損失由當事人承擔;車輛保養(yǎng)不善造成損失,經濟損失視情況由駕駛員承擔相應部分;若因停放或駕駛不當導致車輛損壞,按損壞程度給予追究駕駛員責任。
十、其他
1、本制度包含如下附件表格:《車輛派車單》、《車輛日檢表》、《車輛維修保養(yǎng)記錄表》、《車
輛年審記錄表》、《行車日志》、《駕駛員服務質量評估表》、《車輛費用分析表》、《行政車輛管理總臺帳》。
2、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開始實行。
行政車輛管理制度4
為加強對車輛的管理,保證工作用車,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減少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車輛使用
一、車輛公司統(tǒng)一管理,辦公室具體安排分管人員負責。董事長、總經理及各位副總工作用車實行相對固定,特殊狀況由辦公室統(tǒng)一調配。
二、車輛務必由專業(yè)駕駛員駕駛,原則上定人定車,嚴禁非專業(yè)駕駛員駕車。本單位和外單位駕駛員之間不得私自交換車輛駕駛。嚴禁私自將車借給他人使用。
三、干部職工工作用車按下列程序辦理:在市區(qū)內由辦公室安排;出市境的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安排;出州境的董事長批準。
四、用車號),原則上由專人駕駛。主要用于通勤、調研、視察等重要公務活動,其它狀況原則上不予動用。若因特殊狀況需要用車的,市內或市外州境內務必經董事長批準。
五、除領導有明確要求外,下班后車輛原則上應停放在指定位置。駕駛員自行停放的,務必確保車輛安全,如有損失職責自負。
駕駛員職責
六、駕駛員應切實履行以下職責:
(一)加強政治理論、交通法規(guī)及專業(yè)技術知識學習;
(二)自覺遵守派車制度,強化安全意識,不得違反乘車范圍私自出車;
(三)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按時上下班;
(四)駕駛員要經常對車況進行檢查,確保安全運行。
(五)辦公室務必加強對車隊的管理,堅持并督促執(zhí)行派車制度,切實掌握好出車去向。辦公室會同財務部要每半年對各車里程及油料核實統(tǒng)計上報一次。要切實做好車輛維修費用結算工作,掌握車況,檢查車輛停放狀況,切實履行車隊管理職責。
車輛維修
七、所有車輛務必持續(xù)整潔,洗車實行定點。
八、凡維修車輛和購置車內設施等務必先報告,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一)車輛修理在確定的幾家修理廠進行。修車由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報告單”,將應修理的事項和所需經費分項載明,由辦公室簽署審核意見,最后按相關負責人簽署的審批意見到有關廠家維修。在維修過程中如有需要超出報告及審批范圍的維修,務必再次填寫“車輛維修報告單”,并按程序得到審批后方可連續(xù)維修。
(二)修理過程中要有二人以上共同參與,辦公室及分管負責人要加強對維修狀況的檢查和督辦,最大限度縮短修理時間,降低修理成本。
(三)所有維修工作均應遵循采購程序。涉及上述能在本地維修的各類事項,一律在本地進行。車輛出差前要搞好檢修工作,出差中途車輛務必修理的,應及時向辦公室分管負責人報告,按照審批權限經批準后可在特約維修站(廠)實行簡單維修,維修務必附有清單,換件的務必交舊件。報銷時隨車領導務必在票據上簽字。
(四)車輛維修原則上不得突破定額標準。
維修金額在500元以下的辦公室分管人員審批;金額在20xx元以下的由辦公室分管負責人審批;20xx元至5000元的由辦公室請示主管領導研究決定;金額在10000元以董事長審批。
(五)車輛不得超標準進行內部裝飾。車輛設施購置應填寫報告單,經批準后方可進行。
車輛油耗
九、車輛油耗按以下標準執(zhí)行:
黑年平均L/100km
十、辦公室統(tǒng)一給車輛充卡加油,發(fā)票由各駕駛員及辦公室分管人員共同簽字。車輛加油務必是油卡與車輛相對應,嚴禁給非本單位車輛加油,違者處以2倍經濟損失賠償。
十一、駕駛員務必保證里程表正常運行,出現異常務必及時報告。辦公室分管人員務必定時對里程表進行檢測,做到車、卡、油、里程對應。
有關獎懲
十二、違反本管理制度或車輛管理有關規(guī)定,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
(一)經交警部門仲裁認定:負全部職責的,按理賠職責比例賠償損失的5%;負主要職責的.,賠償損失的3%;負次要職責的,賠償損失的1%。
(二)不經交警和有關部門裁決,但又有車輛或其他損失而私了的,費用自理并不得在單位報修。
(三)酒后出車造成的損失,均由駕駛員本人承擔一切職責。
(四)駕駛員擅自將車交給他人駕駛造成車輛損失,由駕駛員本人賠償損失總額的50%,并作待崗處理。
(五)駕駛員擅自出車造成的損失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執(zhí)行,超出職責限額的部分,無論駕駛員有無過錯均由駕駛員本人負責。
(六)駕駛員本人非違規(guī)駕駛造成人身和財物損失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執(zhí)行。違規(guī)駕駛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賠償后,余下部分由駕駛員負責。
(七)不經審批的維修、購置、整容裝飾和換胎、補胎以及超審批范圍的各類事項,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由駕駛員自理。
十三、本制度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行政車輛管理制度5
一、為加強公司車輛的保管及有效運用,特制訂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車輛的使用、申請及開車前后應辦的手續(xù),如檢查、保養(yǎng)、修理及使用中交通法規(guī)的違規(guī)和車輛損害處理等。
三、本公司的所有車輛統(tǒng)一由行政部管理,并指派專職司機駕駛并負責保養(yǎng)。
四、各部門需要使用車輛時,應事先填寫《派車單》,經本部門經理核準后交行政部統(tǒng)一調派。行政部經理簽字同意后交專職司機,司機必須按單行車,用車人不按派車單行駛,司機有權拒絕,如有特殊情況,應及時通知行政部。
五、用車原則:
1、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因工作需要可申請用車;
2、公司其他員工因工作急需用車者,需由部門經理核準,方可申請用車。
六、公司非公用派車:
1、部門經理級以上員工因私人性事務用車,需填寫申請單后,經報總經理審批同意,行政部可根據公司用車情況進行調派。
經呈準的私人性事務用車,申請人應該負擔使用里程的油資及過路橋費停車費及專職司機的誤餐補助等其它相關費用。
原則上,公司私人性事務用車應由公司指定的專職司機或者有駕駛執(zhí)照的公司員工(需經行政部及總經理同意)駕駛,非公司員工不得駕駛本公司車輛。
七、車輛的維修及保養(yǎng)
1、車輛需隨時保持整潔,保證性能良好。車輛專任司機應每周實施定期檢查及保養(yǎng),以維持機件的.壽命,確保行車安全;
2、車輛的有關證照及保險資料統(tǒng)一由行政部保管,行政部統(tǒng)一建立汽車檔案,并負責按時進行車輛的保養(yǎng)、年檢及過橋費、養(yǎng)路費等定期費用的繳納。
3、車輛的保養(yǎng)和維修原則上在公司指定廠家進行。如需大修要與廠家簽定協(xié)議,車輛維修完畢需當場進行驗車,確保維修質量,要求廠家出具修車費用決算單交回公司以便與廠方結算時對帳。
八、車輛安全
1、為保障行車安全,司機在行車前應注意休息并不得飲酒;
2、每次出車前應檢查車況,如車燈、水箱、剎車系統(tǒng)、輪胎等,如發(fā)現損壞或其它問題應及時報告行政部.
3、節(jié)假日或夜間,公司車輛原則上應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車場。如遇特殊情況需停放在外,駕駛人應報告行政部。駕駛人應保障車輛的安全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九、違規(guī)和事故的處理:
1、超速、超載、任意停放及違反交通規(guī)則之一切罰款由駕駛人自行負責。指定駕駛人如把車隨便交由其他人駕駛而發(fā)生違規(guī),車損等之罰款或損修全由指定駕駛人負責賠償;
2、無照駕駛發(fā)生車禍全部賠償由駕駛人自行負責;有照駕駛如系本身操作不當發(fā)生車禍全部由駕駛人自行負責。
行政車輛管理制度6
為科學合理規(guī)范管理公司車輛,做到高效、節(jié)約、安全行車,保障公司用車需要,結合公司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管理
1、公司車隊負責公司車輛的統(tǒng)一購置、落戶辦證、保險、年檢年審、維修保養(yǎng)、油料補給、交通事故處理以及考核、培訓、安全教育等工作。
2、公司所有車輛實行集中管理,統(tǒng)一調度。公司車輛除機動車輛外,原則上將車分配到各班子成員、部室優(yōu)先使用。車輛未用時,車隊經請示后可臨時調配。如領導出差,車輛歸車隊統(tǒng)一調配。
3、嚴格執(zhí)行車輛專人專車的管理方式,非本車專職駕駛員嚴禁駕駛車輛,駕駛員負責本車駕駛、跟蹤維修保養(yǎng)、清潔、證件保管等,嚴禁轉借或私自調換駕駛車輛,否則,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自己承擔并予以重罰。特殊原因如代班等,需經車隊同意。
4、節(jié)假日或休息日車輛務必停放公司指定地點,嚴禁非工作用車,嚴禁搭載非公司人員,否則一切后果當事人自負,特殊原因需公司車隊同意。任何用車部門及人員,務必尊重駕駛員權利,不能指使駕駛員做出違章駕駛行為。
5、駕駛員務必嚴格遵守各級交通法規(guī)和制度,對交通違法、違章行為引發(fā)的一切后果和所有罰款由駕車人自己負責處理。
6、特殊狀況下外單位和公司職工借用車輛務必填寫《借用公車審批單》,經公司批準同意后,實行付酬派車。車輛使用費按1元/公里支付。
7、車隊長負責對每臺車進行單車成本核算,并每月進行公布,單車成本核算是對駕駛員進行考核的重要指標,直接參與駕駛員工資的發(fā)放和年安全獎評比。
(1)每輛車的行駛里程及燃料消耗。
(2)根據車輛車型、車況等因素,確定每輛車百公里燃料消耗等。
(3)每輛車的輪胎消耗量。
8、公司車輛實行定點加油。燃料油采用一車一卡制,車卡相符,并準確填寫公里數。有特殊狀況需要在外加油時,事先務必經車隊長同意并報分管領導批準。
二、車輛維修
1、公司所有車輛實行定點維修。車輛維修務必憑派修單到指定的廠家維修。有特殊狀況需要在外維修時,事先務必經車隊長同意并報分管領導批準。
2、車輛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
(1)日常維護是由駕駛員每日出車前、行車中和收車后負責執(zhí)行的車輛維護作業(yè)。其作業(yè)中心資料是清潔、補給和安全檢測。
(2)一級維護是由指定的維修廠家負責執(zhí)行的車輛維護作業(yè)。其作業(yè)中心資料是除日常維護作業(yè)外,以清潔、潤滑、堅固為主,并檢查有關制動、操縱等安全部件。該級維護為每5000公里進行一次。
(3)二級維護是由指定的維修廠家負責執(zhí)行的車輛維護作業(yè)。其作業(yè)中心資料是除一級維護作業(yè)外,以檢查、調整轉向節(jié)、轉向搖臂、制動蹄片、懸架等經過必須時間的使用容易磨損或變形的安全部件為主,并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該級維護為每15000公里進行一次。
3、車輛大修按行駛里程15萬公里以上或實際狀況確定。
4、車輛維修1000元或更換配件500元以下的由車隊長負責審核同意,車輛維修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或更換配件3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領導審批,車輛維修5000元以上(含5000元)或更換配件3000元以上的(含3000元)的由公司經理審批。維修程序為:
(1)駕駛員報修后由車隊長負責檢驗,確認后再由車隊填寫派修單。為了更好地對車輛進行管理,堵塞漏洞,節(jié)省開支,杜絕因維修保養(yǎng)造成的安全隱患,防止駕駛員在修車過程中采取報而不修,多報少修的現象發(fā)生,凡維修部件超過200元的務必回收,交車隊驗收。
(2)車輛統(tǒng)一在指定的維修點維修,未經車隊同意,駕駛員不得到定點以外的廠家維修、如有違反由駕駛員承擔一切費用。修理期間駕駛員應在修理廠監(jiān)督修理工作,防止修理廠家作弊和維修不到位。車隊長要對帳目進行核實簽字,經財務審核后才能付款。
(3)維修質保期限為:一級維護車輛行駛15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三天內;二級維護車輛行駛30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十天內;大修車輛行駛100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三個月內(時間、里程先到達者為準)。
三、報帳程序
1、公司所有車輛的費用開支,均以每臺車為單位,單獨辦理報賬手續(xù)。2、報賬經辦人務必是指派的該車駕駛員,特殊狀況由非本車駕駛員發(fā)生的費用也應轉交本車駕駛員統(tǒng)一報銷。
3、車輛費用報銷程序:駕駛員填寫單據→車隊長簽認→財務部審核→領導批示→財務部報銷。
四、駕駛員管理
1、駕駛員考勤一律由綜合辦統(tǒng)一管理,無特殊原因月漏打考勤3次及以上者,罰款50元/天?记谧骷俚,罰款100元并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2、嚴禁長時間待車開空調,一經發(fā)現,罰款100元/次。
3、嚴禁上班(待崗)期間玩牌賭博和離開公司辦私事,違者罰款100元并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4、嚴禁以各種借口逃避出車,當班駕駛員要求做到隨喊隨到,如要出車時無法按時到場視作事假并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5、駕駛員務必做到上車系安全帶,并有義務要求其他乘客也系安全帶。做到不開英雄車,不開賭氣車,不得強行超車,轉彎不占道超車、不超車,透過集鎮(zhèn)或遇雪、雨、霧天應持續(xù)車距,減速慢行。違者處以50元/次的罰款。
6、嚴禁違章駕車,酒后開車,無證開車,穿拖鞋開車,帶病開車,疲勞開車,車輛亂停放。違者職責自負并處以罰款50元/次。
7、嚴禁在開車時使用通訊工具、抽煙、吃檳榔。違者處以50元/次的罰款。
8、因駕駛員職責造成車輛被盜者,取消全年安全獎并予以辭退。
9、嚴禁出私車或私自將車借與他人駕駛。違者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10、駕駛員需每一天填寫行車日志,行車日志將作為對駕駛員考核的重要依據。未填寫行車日志的,罰款50元/次。
11、駕駛員要按時參加公司組織召開的安全學習例會。無特殊原因的,不得請假,學習遲到的處以50元/次的罰款,缺課的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五、安全事故處理
車隊負責做好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工作,將安全生產、事故狀況及獎罰意見報公司領導批準,其中道路事故與機損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交警、保險公司或修理廠做出鑒定,并由交警劃分職責。
1、不論事故大小,事發(fā)后當事人務必及時報告車隊負責人,以便車隊與保險部門聯(lián)系,減少事故損失,縮小事故影響。同時報警,盡快采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積極配合交警處理事故。嚴禁事故發(fā)生后逃離現場,隱瞞實情。
2、事故發(fā)生涉及人員傷亡,當事人和隨行人員務必組織搶救,發(fā)揚人道主義精神,急救傷者移動現場務必設立標記。
3、事故發(fā)生后,當事人務必做出書面匯報,說明事故發(fā)生的原因以及自己就應承擔的職責,總結經驗教訓,避免類似事故的發(fā)生。
4、因公出車造成的職責事故處罰: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20xx元以內,取消當月績效工資及全年安全獎;直接經濟損失在20xx-5000元者,取消當月績效工資、全年安全獎及半年年終獎金;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或造成人員受傷者,取消當月績效獎金、全年安全獎及年終獎金。
5、職責事故當事人承擔的職責分為全部職責、主要職責、同等職責、次要職責和必須職責,在劃分職責后,當事人分別按事故經濟損失的5%,4%,3%,2%的比例計算賠償金額。
6、因私出車造成的事故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職責并予以辭退。
六、安全行車的獎勵措施
全年無任何大小事故,愛崗敬業(yè),服務熱情周到,遵章守制,車容整潔的按200元/月的標準發(fā)放安全行車獎。
七、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日起執(zhí)行,解釋權歸屬公司綜合辦。
行政車輛管理制度7
一、機關公用車輛由辦公室統(tǒng)一調配使用,個人無權直接派車,需要用車時,由辦公室負責安排,優(yōu)先保證機關領導公務用車。
二、因公外出,提倡乘座長途客車或火車;多人同時到一個地方出差,盡可能安排同乘一輛車。
三、司機出車必須憑辦公室出具的`派車單,如遇特殊情況,應電話告知車管人員,回來后及時補辦派車手續(xù)。
四、車輛維修由司機提出書面申請,經“中心”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安排到定點維修廠修理,并作好記錄,結帳由財務負責辦理。在外地出差需要維修時,應電話告知領導,報銷發(fā)票時,乘車人必須簽署意見,回單位后到辦公室補辦維修記錄手續(xù)。
五、車輛用油由辦公室開具加油通知單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在外地出差加油,乘車人應簽署意見,報銷之前應先到辦公室辦理加油登記手續(xù)。
六、車輛要妥善存放,以防被盜和損壞;嚴禁將車輛交給其他人駕駛,否則后果自負。
七、司機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經常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經常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嚴禁帶故障出車,確保車輛安全。
八、對司機實行定額補助,每人每月200元,每人每兩年發(fā)放一次勞保工作服。
九、車輛維修和加油情況由辦公室負責每季度向“中心”主任辦公會匯報一次。
十、嚴禁出借單位車牌及有關憑證。
行政車輛管理制度8
物業(yè)行政工作制度: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16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16.1總則
為加強公司車輛管理,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減少經費開支,制定本制度。
16.2車輛使用范圍
16.2.1公司接送往來賓客等接待用車;
16.2.2公司領導業(yè)務用車;
16.2.3員工外出開會、聯(lián)系業(yè)務用車;
16.2.4其它緊急和特殊情況用車等。
16.3車輛使用程序
16.3.1周一上午本部各部門以電郵形式申報本周用車計劃,交由前臺文員定出'公司車輛行程安排表',以電郵形式通知本部所有員工。
16.3.2需用車人員根據行程表做出外出辦事安排,用車部門需提前一天填寫'公司車輛使用申請表',由部門經理批準后交資源部。
16.3.3資源部盡可能安排同線路外出辦事的同事共同用車。
16.3.4無法安排用車時,資源部將開具'無公司車輛安排回執(zhí)'。
16.3.5員工外出聯(lián)系業(yè)務盡可能考慮使用地鐵、公共汽車等交通工具。
16.4車輛的管理
16.4.1車輛調配權歸屬資源部。
16.4.2必須在公司指定的場所進行定期維修、保養(yǎng),以確保車輛保持良好運行;司機有責任在每次出車前進行檢查,確保安全后方可用車。
16.4.3停放公司指定車位,鑰匙交回資源部(或存放在時代監(jiān)控室)以備緊急情況使用車輛。
16.4.4車輛需在指定加油站加油,由資源部統(tǒng)一支付油費。
16.4.5車輛加油統(tǒng)一由司機經辦,司機在每個工作日結束前檢查油箱油量,保證緊急任務和特殊情況用車時的需求。
16.4.6司機出車時應向用車人收回'車輛使用申請表',并在工作日志中及時登記起點至目的`地區(qū)段名和行程公里數,由用車人簽名確認。
16.4.7司機下班后應將車輛停入停車場,同時及時登記行程公里數,掌握用油情況及控制用油量。
16.4.8公司人員下班后或周末確需用車的,應提前向資源部提出申請,確有急事應口頭申請獲得批準后,方可用車。自行開車者需在'公共用車登記薄'上登記起始終點及行程公里數,并簽名確認。
16.4.9司機每天做好工作日志,詳盡記錄行程,并由經辦人簽名確認。
16.4.10司機應保持車輛外觀及車內的整潔,備用修理工具齊全;停入停車場時應保障油箱儲油不少于1/4,外出時需在正規(guī)停車場保管車輛、否則發(fā)生損毀、遺失或被盜等到情況,責任由當事人負責。
16.4.11杜絕員工無證或未經允許駕駛公司車輛。
16.4.12用車人違反交通規(guī)則或發(fā)生交通事故責任和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行政車輛管理制度9
行政車輛使用的'運行流程圖
申調單
申請使用人用車須提前一天填寫《申請單》。
部門經理
使用部門經理同意用車的,簽名確認,由申請人交給車隊
調派
物業(yè)公司車隊及時給予回復:何地上車、何時可以派車。
司機
及時與使用申請人聯(lián)系。
起步
抄下車輛總公里數,把路碼表的小表歸零,當面與使用人確認。
使用完
當面與使用人核實簽名:使用總公里數、等候時間、停車費、通行費。
司機
拿《申清單》親自送到使用部門,確認簽名。
《申清單》一式三聯(lián),一聯(lián)留在使用部門存檔。
車隊
二聯(lián)交車隊,由本隊負責人存檔。
財務
車隊月底匯總、制表,原始財務一聯(lián)交財務核對,財務每月與各使用部門結算,另外一聯(lián)由車隊長負責存檔。
行政車輛管理制度10
1.目的
為合理安排車輛使用,提高車輛使用率,節(jié)約公司車輛使用的費用,使之規(guī)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此作業(yè)辦法。
2.適用范圍
公司車輛使用與管理
3.權責
管理部負責對列入公司管制車輛的統(tǒng)一管理和調度;財務負責對相關發(fā)生費用審核控制。
4.資料
4.1列入公司管制車輛為:(別克)、(長安之星)、(奧拓)、(皮卡)。上述車輛由管理部總務負責管理。
4.2出車作業(yè)流程
用車人員提前半天填寫“用車申請單”→各部門經理、廠長簽核→總務組填寫“出車單”→司機憑單出車→辦事→回廠。
4.3出車審批
4.3.1市區(qū)公務出車由用車部門/用車人提出,經各事業(yè)部經理、廠長審核后,由管理部核準后派車;
4.3.2本地區(qū)出車由用車部門/用車人提出,經各事業(yè)部經理、廠長審核,由管理部核準后派車;
4.3.3本地區(qū)以外出車由用車部門/用車人提出,經各事業(yè)部經理、廠長審核,經分管副總經理核準,由管理部派車。
4.4用車管理
4.4.1為合理調配車輛,由用車部門/用車人填寫“用車申請單”并須提前半天交管理部安排車輛,否則不作安排(緊急、特殊狀況除外)。
4.4.2用車人員/駕駛員出車一律憑管理部主管簽發(fā)的“出車單”出車(特殊狀況除外),嚴禁出私車。
4.4.3嚴格按規(guī)定時間出車,按時回到,回到后及時通報管理部,駕駛員不得無故離崗。
4.4.4管理部在安排出車時盡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合理用車,用車人員就應服從。
4.4.5有駕駛執(zhí)照的經理廠長級以上主管人員允許自行駕車。如需自行駕車,需在下班前或休息日前一個工作日內到管理部辦理相應手續(xù):登記領取車鑰匙用車回到完后應及時還。
4.4.6原則上實行駕駛員定車定人安排,特殊狀況由管理部作適當及時調整。(4)
4.5車輛保養(yǎng)
4.5.1駕駛員應及時保養(yǎng)、維護好車輛,并確保車輛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隨時保證使用車輛的正常運行,要確保行車安全。如遇特殊狀況,車輛不能正常運作時,要及時報告上級主管,妥善解決,以備用車之需。
4.5.2公司車輛一律停放在廠內車棚指定地點,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驅車外出停放,如因違反而影響工作以至造成事故者,除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罰外,由肇事者本人承擔全部職責并賠償經濟損失。
4.5.3每次接車或出車前,駕駛員須檢查車輛外觀各部位的完好狀況。如發(fā)現意外損壞,應查明原因。否則按駕駛員意外損壞處理。
4.6車輛相關費用報銷、行車線路及違章4.6.1車輛的保險費、養(yǎng)路費、過路費、油費、及凡因公使用的費用,除由規(guī)定由相關部門主管外(如保險費),駕駛員憑發(fā)票、出車單等單據按照《因公出差及差旅費報銷作業(yè)辦法》規(guī)定進行作業(yè)。
4.6.2車輛需要修理或添置各類用品時,先填寫“請購單”經總務審核,并報管理部核準后,必要時須經協(xié)理、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批準后修車或添置各類用品,并錄入“維修保養(yǎng)記錄表”(附件六),事后開票附請購單經管理部初審,財務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報銷。如在行車途中,發(fā)生非人為的故障(如爆胎等現象),司機務必立即打電話報告主管后,再進行維修;貜S后務必迅速補上相關手續(xù)。
4.6.3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發(fā)生摔、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駕駛員須自行負責車輛維修,并承擔維修費用。
4.6.4公司駕駛員如有違反交通規(guī)章(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造成罰款的,公司不予報銷(特殊狀況除外),由違規(guī)駕駛員個人承擔職責,并準時交納罰款。如有違章而不按時交納罰款,一經發(fā)現除賠償外,公司將從嚴處分。一個月內如發(fā)生超過3次違章事故,駕駛員給予記過處分。
4.6.5出車途中如發(fā)生交通事故,如屬于公司方駕駛人員職責,除職責人務必承擔肇事職責并賠償公司損失外,公司對于駕駛人員將給予記過處分。
4.7已取得駕駛證的公司人員自行用車/駕車,違章及事故處理規(guī)定
4.7.1已取得駕駛證的公司人員自行用車/駕車規(guī)定
4.7.1.1下列人員如單獨駕車務必經總經理批準:
已領取駕駛證且自行駕車行駛路程不到20xx公里的人員。
4.7.1.2下列人員自行駕車務必由總經理批準,用時務必在駕車時由公司駕駛員陪同:
新領取駕駛證且自行駕車行駛路程不到20xx公里的人員。
4.7.1.3已領取駕駛駕駛證且能夠無需批準自行駕車的人員名單,由總經理核準后,由管理部掌控并通知本人。
4.7.1.4本條(4.7.1)規(guī)定的'人員的用車按4.2,4.3,4.4:用車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4.7.2已取得駕駛證的公司人員自行駕車時違章及事故處理。
4.7.2.1經批準自行駕車的人員的違章(即違反交通規(guī)章,如闖紅燈,違停車等)按本辦法4.6.5條規(guī)定處理。
4.7.2.2經批準自行駕車的人員在行駛過程中發(fā)生擦、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按本辦法4.6.4條規(guī)定處理。
4.7.2.3經批準自行駕車的人員在行駛過程中如發(fā)生意外事故,按本辦法4.6.6條規(guī)定處理。
4.7.3已取得駕駛證的公司人員未經批準自行駕車,含隨公司駕駛員出車途中要求公司駕駛員讓其自行駕車后,如發(fā)生違章、小事故及交通事故的,由自行駕車人員承擔一切職責,經駕駛員同意的,駕駛員承擔部分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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