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計算建筑面積最新規(guī)定
計算建筑面積最新規(guī)定
新版《建筑面積規(guī)范》的實施,不僅將直接影響容積率的計算和工程造價的計算,更將大大影響開發(fā)商以往對戶型設計的思路和工程造價預算,所謂“偷面積”的方式將很難行得通了。
建筑面積計算新規(guī)明確陽臺飄窗恕不贈送(新算法) 送飄窗、送露臺、送地下室等以往開發(fā)商在房源銷售環(huán)節(jié)管用的推銷手段,隨著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guī)范》于2014年7月1日的正式實施,或許將成為歷 史。
一、新規(guī)范大量修訂“免費”面積計算規(guī)定
隨著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對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 規(guī)范》GBT 50353-2013(以下簡稱新《規(guī)范》)的 實施,舊的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guī)范》GBT 50353-2005也隨之廢止。
新《規(guī)范》主要修訂的技術內容包括:
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層的面積計算規(guī)定,取消了深基 礎架空層;
2.取消了有永久性頂蓋的面積計算規(guī)定,增加了無圍 護結構有圍護設施的面積計算規(guī)定;
3.修訂了落地櫥窗、門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積 計算規(guī)定;
4.增加了凸(飄)窗的建筑面積計算要求;
5.修訂了圍護結構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 建筑物的面積計算規(guī)定;
6.刪除了原室外樓梯強調的有永久性頂蓋的面積計算 要求;
7.修訂了陽臺的面積計算規(guī)定;
8.修訂了外保溫層的面積計算規(guī)定;
9.修訂了設備層、管道層的面積計算規(guī)定;
10.增加了門廊的面積計算規(guī)定;
11.增加了有頂蓋的采光井的面積計算規(guī)定。
值得注意的是,開發(fā)商以往最常贈送、舊版《規(guī)范》 中不算面積的飄窗,在新《規(guī)范》中有了明確要求:
窗臺與室內樓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結構凈高在 2.10m及以上的凸(飄)窗,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 平面積計算1/2面積。另外,在主體結構內的陽臺, 應按其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全面積;在主體結構外 的陽臺,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1/2面 積。
而在地下室方面,新《規(guī)范》中:
地下室、半地下室應按其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結 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 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修訂的面積計算 規(guī)定有近26條,極大的細化和改變了此前舊《規(guī)范》 中的建筑面積計算。
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guī)范》GBT 50353-2013
二、已審批及在售項目不受影響
隨著新《規(guī)范》的出臺,新建項目贈送面積設計審批 將更加嚴格,但已審批及在售項目不受影響。因此短 期內對市場影響有限。
不過,以往“贈送”面積的設計多出現(xiàn)在小戶型,未來 開發(fā)商在小戶型的開發(fā)設計難度上會有所增加。
三、開發(fā)商“贈送”面積或將成為歷史
以往贈送的面積通常大多數(shù)開發(fā)商都不會納入商品房 買賣合同中,因此贈送的面積很難受法律保護,而隨 著新《規(guī)范》的出臺,消費者如果遭遇贈送面積縮水 以及其他糾紛問題時,一定程度上就有了相應的維權 依據。另外,正所謂羊毛出在羊身上,為了設計出贈 送空間面積,開發(fā)商的開發(fā)工程造價并不會減少,且 贈送的面積往往會影響樓盤的容積率,造成容積率比 實際偏高,實際居住體驗也會降低。
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guī)范》的出臺,對以 往“贈送”的面積空間給出了新的定義和計算規(guī)范,更 具體、更細化、更嚴格也是這次新《規(guī)范》的一大特 點。從開發(fā)商以往的銷售情況來看,帶贈送面積的戶 型產品較為受到購房者的青睞。那么這次新規(guī)的實 施,對于開發(fā)商來說,除了傳統(tǒng)的贈送飄窗外,地下 室、結構連板、挑空陽臺、入戶花園等這些各大樓盤 單位面積“增肥”的手段,以后會受到更嚴格的限 制,“贈送面積”這張營銷牌將變得越來越不好打。
附錄: 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guī)范》GBT 50353-2013 (部分內容) 計算建筑面積的規(guī)定:
1.建筑物的建筑面積應按自然層外墻結構外圍水平面 積之和計算。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 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2.建筑物內設有局部樓層時,對于局部樓層的二層及 以上樓層,有圍護結構的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 積計算,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計 算,且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 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3.對于形成建筑空間的坡屋頂,結構凈高在2.10m及 以上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凈高在1.20m及以上 至2.10m以下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結構凈高在 1.20m以下的部位不應計算建筑面積。
4.對于場館看臺下的建筑空間,結構凈高在2.10m及 以上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凈高在1.20m及以上 至2.10m以下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結構凈高在 1.20m以下的部位不應計算建筑面積。室內單獨設置 的有圍護設施的懸挑看臺,應按看臺結構底板水平投 影面積計算建筑面積。有頂蓋無圍護結構的場館看臺 應按其頂蓋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面積。
5.地下室、半地下室應按其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 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6.出入口外墻外側坡道有頂蓋的部位,應按其外墻結 構外圍水平面積的1/2計算面積。
7.建筑物架空層及坡地建筑物吊腳架空層,應按其頂 板水平投影計算建筑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 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 算1/2面積。
8.建筑物的門廳、大廳應按一層計算建筑面積,門 廳、大廳內設置的走廊應按走廊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 積計算建筑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 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 積。
9.對于建筑物間的架空走廊,有頂蓋和圍護設施的, 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全面積;無圍護結 構、有圍護設施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 算1/2面積。
10.對于立體書庫、立體倉庫、立體車庫,有圍護結 構的,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筑面積; 無圍護結構、有圍護設施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投 影面積計算建筑面積。無結構層的應按一層計算,有 結構層的應按其結構層面積分別計算。結構層高在 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 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11.有圍護結構的舞臺燈光控制室,應按其圍護結構 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 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 面積。
12.附屬在建筑物外墻的落地櫥窗,應按其圍護結構 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 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 面積。
13.窗臺與室內樓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結構凈高 在2.10m及以上的凸(飄)窗,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 水平面積計算1/2面積。
14.有圍護設施的室外走廊(挑廊),應按其結構底 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1/2面積;有圍護設施(或柱) 的檐廊,應按其圍護設施(或柱)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1/2面積。
15.門斗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筑面 積,且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 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16.門廊應按其頂板的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建筑面 積;有柱雨篷應按其結構板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 建筑面積;無柱雨篷的結構外邊線至外墻結構外邊線 的寬度在2.10m及以上的,應按雨篷結構板的水平投 影面積的1/2計算建筑面積。
17.設在建筑物頂部的、有圍護結構的樓梯間、水箱 間、電梯機房等,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 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 積。
18.圍護結構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樓層,應按其底板面 的外墻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結構凈高在2.10m及以上 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凈高在1.20m及以上至 2.10m以下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結構凈高在 1.20m以下的部位,不應計算建筑面積。
19.建筑物的室內樓梯、電梯井、提物井、管道井、 通風排氣豎井、煙道,應并入建筑物的自然層計算建 筑面積。有頂蓋的采光井應按一層計算面積,且結構 凈高在2.1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凈高在 2.1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20.室外樓梯應并入所依附建筑物自然層,并應按其 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建筑面積。
21.在主體結構內的陽臺,應按其結構外圍水平面積 計算全面積;在主體結構外的陽臺,應按其結構底板 水平投影面積計算1/2面積。
22.有頂蓋無圍護結構的車棚、貨棚、站臺、加油 站、收費站等,應按其頂蓋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 建筑面積。
23.以幕墻作為圍護結構的建筑物,應按幕墻外邊線 計算建筑面積。
24.建筑物的外墻外保溫層,應按其保溫材料的水平 截面積計算,并計入自然層建筑面積。
25.與室內相通的變形縫,應按其自然層合并在建筑 物建筑面積內計算。對于高低聯(lián)跨的建筑物,當高低 跨內部連通時,其變形縫應計算在低跨面積內。
26.對于建筑物內的設備層、管道層、避難層等有結 構層的樓層,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 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27.下列項目不應計算建筑面積:
(1)與建筑物內不相連通的建筑部件;
(2) 騎樓、過街樓底層的開放公共空間和建筑物通 道;
(3)舞臺及后臺懸掛幕布和布景的天橋、挑臺等;
(4)露臺、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頂?shù)乃浼把b飾 性結構構件;
(5)建筑物內的操作平臺、上料平臺、安裝箱和罐 體的平臺;
(6)勒腳、附墻柱、垛、臺階、墻面抹灰、裝飾 面、鑲貼塊料面層、裝飾性幕墻,主體結構外的空調 室外機擱板(箱)、構件、配件,挑出寬度在2.10m以 下的無柱雨篷和頂蓋高度達到或超過兩個樓層的無柱 雨篷;
(7)窗臺與室內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結構凈高 在2.10m以下的凸(飄)窗,窗臺與室內地面高差在 0.45m及以上的凸(飄)窗;
(8)室外爬梯、室外專用消防鋼樓梯;
(9)無圍護結構的觀光電梯;
(10)建筑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獨立的煙囪、煙 道、地溝、油(水)罐、氣柜、水塔、貯油(水)池、貯 倉、棧橋等構筑物。
【計算建筑面積最新規(guī)定】相關文章:
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積計算細則03-02
病假工資計算的規(guī)定06-28
年假規(guī)定與計算辦法07-03
喪假最新規(guī)定06-28
年假規(guī)定及計算方法07-10
年假規(guī)定與計算方法07-10
按規(guī)定年假的計算方式07-11
年假休假天數(shù)計算的規(guī)定與計算方法07-11
帶薪年假最新規(guī)定07-03
企業(yè)年假最新規(guī)定07-11